中外合作办学开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
办理对象:
社会公民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办理条件: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等三份文件的通知(粤教基[2012]1号)
提交材料:
筹建申请
1、《社会力量办学筹建申请表》(此表在开平市政府网索取)
2、举办者和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校长(或机构负责人)、教师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3、办学机构办学章程
4、校舍房屋证(或校舍房屋竣工质量验收书)
5、校舍租赁合同书复印件
6、校舍设置平面图
正式设立(办学许可证)申请
1、《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
2、《教育机构筹建表》的所有附件
3、消防安全合格证明书
4、卫生许可证(无内膳可免此证)
5、会计师事务所核发的教育机构开办资金的验资报告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报人报送材料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2、教育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批复并通知领取结果文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开平分厅”(HTTP://WSBS.KAIPING.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审核,并领取结果文件
办事窗口:
开平市教育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地 址: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76号教育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2208312、2227631
交通指引: 在开平市区内乘坐公交车:1路,7路,8路,16路, 在"市政府站"下车,步行150米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承诺办理期限:
筹建申请7.5个工作日,正式设立22.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筹建申请30个工作日,正式设立9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无
无需业务表格
相关附件:
中外合作办学开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
办理对象:
社会公民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办理条件: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等三份文件的通知(粤教基[2012]1号)
提交材料:
筹建申请
1、《社会力量办学筹建申请表》(此表在开平市政府网索取)
2、举办者和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校长(或机构负责人)、教师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3、办学机构办学章程
4、校舍房屋证(或校舍房屋竣工质量验收书)
5、校舍租赁合同书复印件
6、校舍设置平面图
正式设立(办学许可证)申请
1、《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
2、《教育机构筹建表》的所有附件
3、消防安全合格证明书
4、卫生许可证(无内膳可免此证)
5、会计师事务所核发的教育机构开办资金的验资报告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报人报送材料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2、教育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批复并通知领取结果文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开平分厅”(HTTP://WSBS.KAIPING.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审核,并领取结果文件
办事窗口:
开平市教育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地 址: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76号教育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2208312、2227631
交通指引: 在开平市区内乘坐公交车:1路,7路,8路,16路, 在"市政府站"下车,步行150米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承诺办理期限:
筹建申请7.5个工作日,正式设立22.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筹建申请30个工作日,正式设立9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无
无需业务表格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