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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开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
撰写时间:2015-08-1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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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开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

办理对象:

社会公民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办理条件: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等三份文件的通知(粤教基[2012]1号)

提交材料:

筹建申请

1、《社会力量办学筹建申请表》(此表在开平市政府网索取)

2、举办者和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校长(或机构负责人)、教师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3、办学机构办学章程

4、校舍房屋证(或校舍房屋竣工质量验收书)

5、校舍租赁合同书复印件

6、校舍设置平面图

正式设立(办学许可证)申请

1、《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

2、《教育机构筹建表》的所有附件

3、消防安全合格证明书

4、卫生许可证(无内膳可免此证)

5、会计师事务所核发的教育机构开办资金的验资报告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报人报送材料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2、教育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批复并通知领取结果文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开平分厅”(HTTP://WSBS.KAIPING.GOV.CN)
2
、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审核,并领取结果文件

办事窗口:

开平市教育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址: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76号教育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22083122227631

交通指引: 在开平市区内乘坐公交车:1路,7,8,16, "市政府站"下车,步行150米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承诺办理期限:

筹建申请7.5个工作日,正式设立22.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筹建申请30个工作日,正式设立9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业务表格:

无需业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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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开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
撰写时间:2015-08-12
来源: 本网

中外合作办学开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

办理对象:

社会公民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办理条件: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等三份文件的通知(粤教基[2012]1号)

提交材料:

筹建申请

1、《社会力量办学筹建申请表》(此表在开平市政府网索取)

2、举办者和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校长(或机构负责人)、教师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3、办学机构办学章程

4、校舍房屋证(或校舍房屋竣工质量验收书)

5、校舍租赁合同书复印件

6、校舍设置平面图

正式设立(办学许可证)申请

1、《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

2、《教育机构筹建表》的所有附件

3、消防安全合格证明书

4、卫生许可证(无内膳可免此证)

5、会计师事务所核发的教育机构开办资金的验资报告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报人报送材料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2、教育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批复并通知领取结果文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开平分厅”(HTTP://WSBS.KAIPING.GOV.CN)
2
、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审核,并领取结果文件

办事窗口:

开平市教育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址: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76号教育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22083122227631

交通指引: 在开平市区内乘坐公交车:1路,7,8,16, "市政府站"下车,步行150米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承诺办理期限:

筹建申请7.5个工作日,正式设立22.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筹建申请30个工作日,正式设立9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业务表格:

无需业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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