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2015年城区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工作指引
为确保适龄少年按时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招生对象
201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开平市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基本原则,由市教育局负责划分学区,明确学位类型,按照户籍和住房安排就近入学,城区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生办法
(一)划分学位类型(4类):
|   次序  |  
      类 型  |  
      提交资料  |  
      备注  |  
   
|   1  |  
      拥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出生证  |  
      1、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资料的有效时间截至2015年5月15日前。 3、报名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变更手续。  |  
   
|   2  |  
      父母在学区内拥有房产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权属人为父母)(不含杂物房、车房等)  |  
   |
|   3  |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拥有房产,且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权属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含杂物房、车房等)  |  
   |
|   4 
  |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拥有房产,但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权属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含杂物房、车房等)、公证处出具的关系证明  |  
   
对在学区内租住或寄住的适龄少年,原则上回原籍就近入学,若确实需要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可提交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户口簿、出生证、租房合同(不含杂物房、车房等)、监护人资料(有效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证明、缴交社会保险费记录或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由市教育局视各校的学位供求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区学校就读。
(二)学位分派办法
各学校根据招生人数、招生区域、学位类型顺序从1—4依次安排入学。具体由各学校通知家长到校现场核证,办理相关手续。
1、学区内的适龄少年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全部安排直接入学;若仍有空余学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学区外适龄儿童。
2、学区内的适龄少年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先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安排直接入学;若招生人数未能满足同一学位类型的学生时,该类型学生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通过以上办法仍未能取得学位的适龄少年,由市教育局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市高层次或紧缺人才子女、“诚信绿卡骨干企业”的人才子女、“开平市荣誉市民” 的亲属子女和香港开平同乡会、旅港开平商会、澳门开平同乡联谊会、澳门开平工商联合会四家社团的申请对象等优先安排入学。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   序号  |  
      对象  |  
      核查证件 (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  
      备注  |  
   
|   1  |  
      现役军人的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指在开平市辖区内服役的现役军人  |  
   
|   2.军人证明  |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   4.居住证明  |  
      在学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
|   2  |  
      烈士的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  
   
|   2.烈士证  |  
      烈士证明资料  |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   4.居住证明  |  
      在学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
|   3  |  
      重点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的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指在开平市辖区内服务的高层次人才  |  
   
|   2.人才证书  |  
      江门市、开平市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单位证明  |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   4  |  
      “诚信绿卡骨干企业”的人才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诚信绿卡骨干企业”以(江经信发[2014]37号)文为准。  |  
   
|   2、人才证明  |  
      企业出具的人才证明材料  |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   5  |  
      “开平市荣誉市民”的亲属子女; 香港开平同乡会、旅港开平商会、澳门开平同乡联谊会、澳门开平工商联合会四家社团的申请对象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  
   
|   2、荣誉证明  |  
      开平市政府的授荣证明  |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   4、申请材料  |  
      “开平市荣誉市民”、社团的亲笔签署的书面申请书  |  
   
4、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不得跨片区招生。
(三)具体工作时间
(1)5月15-20日,在各毕业小学领取报名表。
(2)5月22—23日,在城区各初中学校提交报名资料。
(3)5月23—6月2日,办理资料录入手续,上报市教育局基教股审核。
(4)5月下旬,公告各校招生区域。
(5) 6月5-25日,市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报名资料。
(6)7月上旬各校办理注册手续。
已在民办学校报名的适龄少年不需重复报名。逾期报名者由市教育局基教股统筹安排。
四、有关招生工作的情况咨询详见附件。
开平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0日
    
附件:
开平市城区各初中学校咨询电话
|   学校名称  |  
     咨询电话  |  
     联系人  |  
  
|   风采华侨中学  |  
     2339600  |  
     梁校长  |  
  
|   忠源中学  |  
     2229430  |  
     周校长  |  
  
|   开平七中  |  
     2367009  |  
     张校长  |  
  
|   苍江中学  |  
     2312127  |  
     梁校长  |  
  
|   谭氏中学  |  
     2260393  |  
     陈校长  |  
  
|   东河中学  |  
     2397605  |  
     陈校长  |  
  
|   港口中学  |  
     2228781  |  
     李校长  |  
  
|   新荻中学  |  
     2385375  |  
     黄校长  |  
  
|   长沙实验学校  |  
     2321567  |  
     何校长  |  
  
相关附件:
开平市2015年城区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工作指引
为确保适龄少年按时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招生对象
201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开平市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基本原则,由市教育局负责划分学区,明确学位类型,按照户籍和住房安排就近入学,城区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生办法
(一)划分学位类型(4类):
|   次序  |  
      类 型  |  
      提交资料  |  
      备注  |  
   
|   1  |  
      拥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出生证  |  
      1、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资料的有效时间截至2015年5月15日前。 3、报名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变更手续。  |  
   
|   2  |  
      父母在学区内拥有房产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权属人为父母)(不含杂物房、车房等)  |  
   |
|   3  |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拥有房产,且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权属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含杂物房、车房等)  |  
   |
|   4 
  |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拥有房产,但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权属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含杂物房、车房等)、公证处出具的关系证明  |  
   
对在学区内租住或寄住的适龄少年,原则上回原籍就近入学,若确实需要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可提交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户口簿、出生证、租房合同(不含杂物房、车房等)、监护人资料(有效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证明、缴交社会保险费记录或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由市教育局视各校的学位供求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区学校就读。
(二)学位分派办法
各学校根据招生人数、招生区域、学位类型顺序从1—4依次安排入学。具体由各学校通知家长到校现场核证,办理相关手续。
1、学区内的适龄少年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全部安排直接入学;若仍有空余学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学区外适龄儿童。
2、学区内的适龄少年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先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安排直接入学;若招生人数未能满足同一学位类型的学生时,该类型学生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通过以上办法仍未能取得学位的适龄少年,由市教育局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市高层次或紧缺人才子女、“诚信绿卡骨干企业”的人才子女、“开平市荣誉市民” 的亲属子女和香港开平同乡会、旅港开平商会、澳门开平同乡联谊会、澳门开平工商联合会四家社团的申请对象等优先安排入学。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   序号  |  
      对象  |  
      核查证件 (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  
      备注  |  
   
|   1  |  
      现役军人的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指在开平市辖区内服役的现役军人  |  
   
|   2.军人证明  |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   4.居住证明  |  
      在学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
|   2  |  
      烈士的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  
   
|   2.烈士证  |  
      烈士证明资料  |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   4.居住证明  |  
      在学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
|   3  |  
      重点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的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指在开平市辖区内服务的高层次人才  |  
   
|   2.人才证书  |  
      江门市、开平市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单位证明  |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   4  |  
      “诚信绿卡骨干企业”的人才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诚信绿卡骨干企业”以(江经信发[2014]37号)文为准。  |  
   
|   2、人才证明  |  
      企业出具的人才证明材料  |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   5  |  
      “开平市荣誉市民”的亲属子女; 香港开平同乡会、旅港开平商会、澳门开平同乡联谊会、澳门开平工商联合会四家社团的申请对象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  
   
|   2、荣誉证明  |  
      开平市政府的授荣证明  |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   4、申请材料  |  
      “开平市荣誉市民”、社团的亲笔签署的书面申请书  |  
   
4、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不得跨片区招生。
(三)具体工作时间
(1)5月15-20日,在各毕业小学领取报名表。
(2)5月22—23日,在城区各初中学校提交报名资料。
(3)5月23—6月2日,办理资料录入手续,上报市教育局基教股审核。
(4)5月下旬,公告各校招生区域。
(5) 6月5-25日,市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报名资料。
(6)7月上旬各校办理注册手续。
已在民办学校报名的适龄少年不需重复报名。逾期报名者由市教育局基教股统筹安排。
四、有关招生工作的情况咨询详见附件。
开平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0日
    
附件:
开平市城区各初中学校咨询电话
|   学校名称  |  
     咨询电话  |  
     联系人  |  
  
|   风采华侨中学  |  
     2339600  |  
     梁校长  |  
  
|   忠源中学  |  
     2229430  |  
     周校长  |  
  
|   开平七中  |  
     2367009  |  
     张校长  |  
  
|   苍江中学  |  
     2312127  |  
     梁校长  |  
  
|   谭氏中学  |  
     2260393  |  
     陈校长  |  
  
|   东河中学  |  
     2397605  |  
     陈校长  |  
  
|   港口中学  |  
     2228781  |  
     李校长  |  
  
|   新荻中学  |  
     2385375  |  
     黄校长  |  
  
|   长沙实验学校  |  
     2321567  |  
     何校长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