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寒假前后工作安排的通知
开教〔2015〕2号
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各单位及幼儿园:
现就2015年寒假前后有关教育教学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寒假及开学时间
(一)学生放寒假时间:
小学、初中:2015年2月1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
高中:2015年2月8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
(二)教师业务学习及离校时间:
小学、初中教师业务学习时间:2015年2月2-3日,4日离校。
高中教师业务学习时间:2015年2月9-10日,11日离校。
各单位要组织教师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评定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电〔2015〕4号)有关要求,紧紧抓住“安全、稳定、质量”三条生命线,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学校班子要结合本镇、校的工作情况,围绕“创现”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春季新学期开学时间:
小学、初中、高中:2015年3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月28日(星期六)至3月1日(星期日)为注册时间,要组织教师于2月28日前回校进行学习培训、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幼儿园师生放假及开学时间可参照小学、初中的时间自行安排。
二、期末考试安排(详见我局发出的有关通知)
三、主要工作和要求
(一)认真做好期末教学和复习考试等工作。
1、各单位要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广东省、江门市中小学行事历安排,严格执行课程教学计划,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和复习考试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保证各年级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做好各年级、各科目的考试、评卷和质量分析等工作。
3、在规定的放假时间前完成考试的年级,应合理安排学生回校学习,不得提前放假。
4、放假前,各学校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洁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对学生进行一次预防季节性流感等传染病的专题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鼓励学生参加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开学前,各学校要搞好校园环境卫生,以文明、整洁、亮丽的校容校貌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5、各中心学校要认真细致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事业心强、政治思想觉悟高和教育教学能力较好的教师到水口镇学校交流任教。按《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学期小学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开教办〔2015〕1号)的要求,请于1月25日前落实教师交流工作。
(二)切实加强德育工作。
1、切实开好“两会”。一是放假前各校要开好一次全校性教育大会,二是放假前各班级要开好主题班会。加强师生思想道德、公民意识、法制观念、安全教育教育。
2、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放假前,要联系法制副校长到校上法制教育课;假期,组织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鼓励学生参加传统庆祝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寒假读一本好书”主题活动,要求写读后感,开学后各中小学要组织评选、展示优秀作品,并于3月底前上送一篇优秀作品到市教育局政教股(其中高、职中送1篇;完中高中部、初中部各送1篇;镇属中小学各送1篇,由中心学校汇总上送);要开展一次健康上网专题教育活动,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禁止学生进入游戏机室、网吧等不适宜青少年进入的场所。
3、积极营造文明风尚。指导学生利用寒假认真学习和践行校园礼仪、家庭礼仪、社会礼仪和公共场所礼仪等,切实提高学生讲文明、讲礼貌、知礼节、守礼仪的自觉性。深化“小手牵大手”活动,充分发挥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幼儿在宣传文明、提升家长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方面的特殊主体作用。
4、加强对学生的跟踪教育。寒假期间,各学校要组织每位教师通过多种途径,跟踪了解学生假期的生活、学习情况,特别要加强与后进生及其家长的联系、沟通,实行“一帮一”、“点对点”帮扶。假期学生跟踪教育工作必须落实全覆盖。假期间及新学期初,我局将就学生假期跟踪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5、密切家校联系和沟通。放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有条件的学校要专门组织召开家长会,对家长明确有关要求;要印发我局制定的《开平市学生家长教育监护子女指引》,敦请家长(监护人)加强假期对子女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督导。寒假期间,各学校每周须向家长发布不少于一条的安全教育手机短信。
6、加强对教职工的遵纪守法教育。禁止教师利用假期进行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课,禁止教职工组织学生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补习,禁止教职工参与赌博、非法传销、邪教等违法活动。
7、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各学校、幼儿园领导要重点关注和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随时掌握不稳定苗头,及时做好疏导和解释工作并及时上报,坚决杜绝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假期学校和社会局面的稳定。
(三)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1、放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学生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家居科学用火、用电、用气,严防火灾、触电、气体中毒和鞭炮伤人等意外事故发生;要求未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路,禁止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出租车、摩托车;教会学生应对公共事故的逃生避险方法,告诫家长、师生减少出入人员密集的娱乐场所,避免踩踏事故发生。
2、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假期校园安全责任,加大管理力度,制定并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假期校园安全。放假前及开学前,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全面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强化假期值班巡逻制度。寒假期间,各学校、幼儿园领导要带头值班,落实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职责,不得擅离岗位,明确落实校园24小时值班制度和巡逻制度。遇突发事件,单位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场处理,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局办公室和政教股。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放寒假前将值班安排表书面分别上报局办公室和政教股。同时,各学校应在寒假前落实“校园一键报警器”的安装工作。
4、加强校产安全管理。假期要加强教学仪器、药品(特别是危险品)和电教设备的管理,加强对电教设备的用电安全检测,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安全状态;要加强学校、幼儿园保安工作,尤其要加强重要场室和贵重物品的监护,实施人防和技防相结合,防止失窃事件的发生。
5、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的移动电话必须保持全天候开机状态;要离开本市外出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各单位要依时上报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各完(高)中、局直学校及幼儿园以校(园)为单位,镇属中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认真做好本学期德育、安全工作专题总结,并于1月30日前书面报送至市教育局政教股。
(四)厉行勤俭节约文明过节。
各单位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务实节俭文明廉政过节的各项规定,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格遵循师德规范“六个不准”,预防和纠正节假日期间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五)加强学籍管理,抓好“防流控辍”工作。
1、各学校要认真实施《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按规定严格执行转学、休学、复学等程序,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
2、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按规定做好学生电子学籍转接及相关业务清理的手续,做到在校学生人数与学籍系统人数一致。
3、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防流控辍”责任制,对学生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摸底,对“非流”苗头要及早采取措施,及时做好劝导工作,切实巩固提高“普九”和“普高”成果。
(六)加强教育现代化装备规范管理。
1、充分利用假期,围绕“创现”要求,盘活资源,尽快配齐实验教学、图书、计算机网络与电化教育的管理人员,规范学校现代化教学管理。
2、加快推进我市“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实名空间人人通”的三通工程,积极推广信息技术在电子教务、电子政府的广泛应用,迅速建设好学校的门户网站和校本教育资源管理平台,完善好校园网等基础信息化设备设施,大力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切实提高学校的教育信息化装备水平。
3、利用寒假前后加强对教师的信息技术能力的培训,提高教师应用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强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深度融合,逐步实现信息技术“课堂用、经常用、人人用”。
4、各单位要对学校网站、教学空间和资源库(包括电子图书馆)进行彻底的排查,把不具备知识版权、著作权的资源(包括软件、资源、影音资料、图片、电子图书等)全部撤销,确保所有的网络资源使用和传播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要加强对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安全。
5、各学校要按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国家五部委制定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我局印发《开平市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开教〔2014〕27号)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学校2015年教育信息化发展计划,在教代会通过后组织实施,并交一份纸质与电子文档给开平市教育技术与装备中心(邮箱:KPJY@QQ.COM)。
(七)切实抓好教育经费常规管理。
1、做好年度下拨的基建修缮专款、设备购置专款等专项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完善资金使用支付审批结算等手续,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专款专用。
2、认真对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小型修缮工程管理的通知》(开教〔2013〕23号)和开府办〔2009〕69号、开教〔2011〕13号、开教〔2011〕17号文件有关规定,开展学校小型建设工程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统一要求做好学校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资料归档工作。
3、加强膳堂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教〔2012〕489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审计局对学校食堂财务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局内审办的反馈情况,各学校务必要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食堂会计电算化、食材采购、进出仓验收记账、食品安全卫生等管理,以《关于印发〈(开平市中小学校后勤服务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开教〔2014〕17号)和《关于学校食堂食材和小卖部商品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的指引》为指引,认真开展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寒假前完成整改,强化规范管理。
4、严肃有关收费规定,严把新学期收费关。要严格执行《转发关于暂停部分教育收费项目的通知》(开价〔2013〕42号)规定,并按最新格式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开学前到计财股领取新学期开学注册收费票据,并严格规范使用票据。仍需向学生注册收费的学校,要提早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委托银行代收费相关工作。凡委托农业银行代收费的学校要按有关要求,在放寒假前要与银行做好衔接,落实学生扣费卡开立和有关扣费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开学收费工作畅通。
(八)加强和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学校、公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做到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设置专人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底,及时清理报废资产,对新购固定资产和报废资产及时入账处理,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九)加快推进“创强创现”工程。
1、加大“创现”宣传力度。一是各学校要依据《关于印发开平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府[2013]1号》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督导验收方案》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春节假期,向社会各界宣传“创现”的目的和意义,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教育现代化、积极参与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社会氛围。二是各中小学要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加深对教育现代化内涵的理解和认识,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围绕广东省教育强镇复评督导验收提出的“后续发展意见”,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广东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指引细则》进行自查,盘活资源,研究和制定本校“创现”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各学校制定的“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于3月2日前报市教育督导室。
2、落实教育强镇复评工作。水口镇要加快迎强镇复评进度,争取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教育强镇复评任务。赤水镇要按照“省强镇新方案”认真制定复评工作方案,按照省教育强镇验收专家组提出的“后续发展意见”做好整改提高工作,力争在2015年12月前完成强镇复评任务。
3、加快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各中心学校要加强对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发展情况。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按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园内环境建设、设备设施建设,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加快资料整理收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计划在2015年上半年申报江门市和开平市一级(规范化)幼儿园的单位,要在2015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我市教育督导室。
4、积极筹措教育发展资金。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积极主动与校友、华侨港澳台同胞和社会热心人士联系,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和对师生的关怀,宣传我市教育取得的成绩,争取他们对我市教育发展给予更大的支持,加快学校的基础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
(十)认真抓好中职学校各项工作。
1、各中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开平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开教〔2014〕52号)精神,抓好寒假期间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坚决杜绝教师在组织学生实习中违规谋取利益的行为。
2、吴汉良理工学校和普通高中要按《关于组织普通高中不参加高考的毕业生进行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通知》精神做好普通高中不参加高考的学生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
3、市机电学校要按照江门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江教职成〔2014〕44号)精神,做好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试点项目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进一步落实教代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
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的规定。各基层工会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不断健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维护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推动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开展“优秀提案”评选、“我为学校发展献一计”等活动,激发广大教职工的聪明才智和主人翁意识。
(十二)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
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并于2月8日前书面报送一份给局办公室;春季新学期工作计划于开学后第二周前上送局办公室。
以上通知,请贯彻。
开平市教育局
2015年1月15日
相关附件:
关于2015年寒假前后工作安排的通知
开教〔2015〕2号
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各单位及幼儿园:
现就2015年寒假前后有关教育教学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寒假及开学时间
(一)学生放寒假时间:
小学、初中:2015年2月1日(星期日)&MDASH;2月28日(星期六)。
高中:2015年2月8日(星期日)&MDASH;2月28日(星期六)。
(二)教师业务学习及离校时间:
小学、初中教师业务学习时间:2015年2月2-3日,4日离校。
高中教师业务学习时间:2015年2月9-10日,11日离校。
各单位要组织教师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评定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电〔2015〕4号)有关要求,紧紧抓住“安全、稳定、质量”三条生命线,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学校班子要结合本镇、校的工作情况,围绕“创现”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春季新学期开学时间:
小学、初中、高中:2015年3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月28日(星期六)至3月1日(星期日)为注册时间,要组织教师于2月28日前回校进行学习培训、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幼儿园师生放假及开学时间可参照小学、初中的时间自行安排。
二、期末考试安排(详见我局发出的有关通知)
三、主要工作和要求
(一)认真做好期末教学和复习考试等工作。
1、各单位要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广东省、江门市中小学行事历安排,严格执行课程教学计划,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和复习考试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保证各年级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做好各年级、各科目的考试、评卷和质量分析等工作。
3、在规定的放假时间前完成考试的年级,应合理安排学生回校学习,不得提前放假。
4、放假前,各学校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洁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对学生进行一次预防季节性流感等传染病的专题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鼓励学生参加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开学前,各学校要搞好校园环境卫生,以文明、整洁、亮丽的校容校貌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5、各中心学校要认真细致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事业心强、政治思想觉悟高和教育教学能力较好的教师到水口镇学校交流任教。按《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学期小学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开教办〔2015〕1号)的要求,请于1月25日前落实教师交流工作。
(二)切实加强德育工作。
1、切实开好“两会”。一是放假前各校要开好一次全校性教育大会,二是放假前各班级要开好主题班会。加强师生思想道德、公民意识、法制观念、安全教育教育。
2、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放假前,要联系法制副校长到校上法制教育课;假期,组织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鼓励学生参加传统庆祝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寒假读一本好书”主题活动,要求写读后感,开学后各中小学要组织评选、展示优秀作品,并于3月底前上送一篇优秀作品到市教育局政教股(其中高、职中送1篇;完中高中部、初中部各送1篇;镇属中小学各送1篇,由中心学校汇总上送);要开展一次健康上网专题教育活动,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禁止学生进入游戏机室、网吧等不适宜青少年进入的场所。
3、积极营造文明风尚。指导学生利用寒假认真学习和践行校园礼仪、家庭礼仪、社会礼仪和公共场所礼仪等,切实提高学生讲文明、讲礼貌、知礼节、守礼仪的自觉性。深化“小手牵大手”活动,充分发挥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幼儿在宣传文明、提升家长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方面的特殊主体作用。
4、加强对学生的跟踪教育。寒假期间,各学校要组织每位教师通过多种途径,跟踪了解学生假期的生活、学习情况,特别要加强与后进生及其家长的联系、沟通,实行“一帮一”、“点对点”帮扶。假期学生跟踪教育工作必须落实全覆盖。假期间及新学期初,我局将就学生假期跟踪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5、密切家校联系和沟通。放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有条件的学校要专门组织召开家长会,对家长明确有关要求;要印发我局制定的《开平市学生家长教育监护子女指引》,敦请家长(监护人)加强假期对子女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督导。寒假期间,各学校每周须向家长发布不少于一条的安全教育手机短信。
6、加强对教职工的遵纪守法教育。禁止教师利用假期进行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课,禁止教职工组织学生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补习,禁止教职工参与赌博、非法传销、邪教等违法活动。
7、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各学校、幼儿园领导要重点关注和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随时掌握不稳定苗头,及时做好疏导和解释工作并及时上报,坚决杜绝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假期学校和社会局面的稳定。
(三)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1、放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学生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家居科学用火、用电、用气,严防火灾、触电、气体中毒和鞭炮伤人等意外事故发生;要求未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路,禁止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出租车、摩托车;教会学生应对公共事故的逃生避险方法,告诫家长、师生减少出入人员密集的娱乐场所,避免踩踏事故发生。
2、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假期校园安全责任,加大管理力度,制定并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假期校园安全。放假前及开学前,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全面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强化假期值班巡逻制度。寒假期间,各学校、幼儿园领导要带头值班,落实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职责,不得擅离岗位,明确落实校园24小时值班制度和巡逻制度。遇突发事件,单位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场处理,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局办公室和政教股。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放寒假前将值班安排表书面分别上报局办公室和政教股。同时,各学校应在寒假前落实“校园一键报警器”的安装工作。
4、加强校产安全管理。假期要加强教学仪器、药品(特别是危险品)和电教设备的管理,加强对电教设备的用电安全检测,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安全状态;要加强学校、幼儿园保安工作,尤其要加强重要场室和贵重物品的监护,实施人防和技防相结合,防止失窃事件的发生。
5、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的移动电话必须保持全天候开机状态;要离开本市外出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各单位要依时上报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各完(高)中、局直学校及幼儿园以校(园)为单位,镇属中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认真做好本学期德育、安全工作专题总结,并于1月30日前书面报送至市教育局政教股。
(四)厉行勤俭节约文明过节。
各单位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务实节俭文明廉政过节的各项规定,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格遵循师德规范“六个不准”,预防和纠正节假日期间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五)加强学籍管理,抓好“防流控辍”工作。
1、各学校要认真实施《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按规定严格执行转学、休学、复学等程序,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
2、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按规定做好学生电子学籍转接及相关业务清理的手续,做到在校学生人数与学籍系统人数一致。
3、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防流控辍”责任制,对学生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摸底,对“非流”苗头要及早采取措施,及时做好劝导工作,切实巩固提高“普九”和“普高”成果。
(六)加强教育现代化装备规范管理。
1、充分利用假期,围绕“创现”要求,盘活资源,尽快配齐实验教学、图书、计算机网络与电化教育的管理人员,规范学校现代化教学管理。
2、加快推进我市“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实名空间人人通”的三通工程,积极推广信息技术在电子教务、电子政府的广泛应用,迅速建设好学校的门户网站和校本教育资源管理平台,完善好校园网等基础信息化设备设施,大力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切实提高学校的教育信息化装备水平。
3、利用寒假前后加强对教师的信息技术能力的培训,提高教师应用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强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深度融合,逐步实现信息技术“课堂用、经常用、人人用”。
4、各单位要对学校网站、教学空间和资源库(包括电子图书馆)进行彻底的排查,把不具备知识版权、著作权的资源(包括软件、资源、影音资料、图片、电子图书等)全部撤销,确保所有的网络资源使用和传播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要加强对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安全。
5、各学校要按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国家五部委制定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我局印发《开平市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开教〔2014〕27号)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学校2015年教育信息化发展计划,在教代会通过后组织实施,并交一份纸质与电子文档给开平市教育技术与装备中心(邮箱:KPJY@QQ.COM)。
(七)切实抓好教育经费常规管理。
1、做好年度下拨的基建修缮专款、设备购置专款等专项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完善资金使用支付审批结算等手续,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专款专用。
2、认真对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小型修缮工程管理的通知》(开教〔2013〕23号)和开府办〔2009〕69号、开教〔2011〕13号、开教〔2011〕17号文件有关规定,开展学校小型建设工程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统一要求做好学校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资料归档工作。
3、加强膳堂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教〔2012〕489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审计局对学校食堂财务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局内审办的反馈情况,各学校务必要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食堂会计电算化、食材采购、进出仓验收记账、食品安全卫生等管理,以《关于印发〈(开平市中小学校后勤服务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开教〔2014〕17号)和《关于学校食堂食材和小卖部商品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的指引》为指引,认真开展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寒假前完成整改,强化规范管理。
4、严肃有关收费规定,严把新学期收费关。要严格执行《转发关于暂停部分教育收费项目的通知》(开价〔2013〕42号)规定,并按最新格式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开学前到计财股领取新学期开学注册收费票据,并严格规范使用票据。仍需向学生注册收费的学校,要提早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委托银行代收费相关工作。凡委托农业银行代收费的学校要按有关要求,在放寒假前要与银行做好衔接,落实学生扣费卡开立和有关扣费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开学收费工作畅通。
(八)加强和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学校、公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做到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设置专人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底,及时清理报废资产,对新购固定资产和报废资产及时入账处理,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九)加快推进“创强创现”工程。
1、加大“创现”宣传力度。一是各学校要依据《关于印发开平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府[2013]1号》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督导验收方案》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春节假期,向社会各界宣传“创现”的目的和意义,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教育现代化、积极参与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社会氛围。二是各中小学要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加深对教育现代化内涵的理解和认识,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围绕广东省教育强镇复评督导验收提出的“后续发展意见”,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广东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指引细则》进行自查,盘活资源,研究和制定本校“创现”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各学校制定的“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于3月2日前报市教育督导室。
2、落实教育强镇复评工作。水口镇要加快迎强镇复评进度,争取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教育强镇复评任务。赤水镇要按照“省强镇新方案”认真制定复评工作方案,按照省教育强镇验收专家组提出的“后续发展意见”做好整改提高工作,力争在2015年12月前完成强镇复评任务。
3、加快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各中心学校要加强对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发展情况。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按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园内环境建设、设备设施建设,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加快资料整理收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计划在2015年上半年申报江门市和开平市一级(规范化)幼儿园的单位,要在2015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我市教育督导室。
4、积极筹措教育发展资金。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积极主动与校友、华侨港澳台同胞和社会热心人士联系,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和对师生的关怀,宣传我市教育取得的成绩,争取他们对我市教育发展给予更大的支持,加快学校的基础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
(十)认真抓好中职学校各项工作。
1、各中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开平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开教〔2014〕52号)精神,抓好寒假期间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坚决杜绝教师在组织学生实习中违规谋取利益的行为。
2、吴汉良理工学校和普通高中要按《关于组织普通高中不参加高考的毕业生进行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通知》精神做好普通高中不参加高考的学生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
3、市机电学校要按照江门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江教职成〔2014〕44号)精神,做好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试点项目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进一步落实教代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
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的规定。各基层工会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不断健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维护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推动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开展“优秀提案”评选、“我为学校发展献一计”等活动,激发广大教职工的聪明才智和主人翁意识。
(十二)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
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并于2月8日前书面报送一份给局办公室;春季新学期工作计划于开学后第二周前上送局办公室。
以上通知,请贯彻。
开平市教育局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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