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水口镇寺前娃娃幼儿园等四所幼儿园
进行开平市一级(规范化)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学校、幼儿园:
由幼儿园申报,经我局组织视导、审核,决定对申报开平市一级(规范化)幼儿园的水口镇寺前娃娃幼儿园等四所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组成员
第一组:
组 长:吴美珍(江门市督学13322895372)
副组长:吴素姬(开平市督学 18929079127)
伍玉云(开平市督学13828062055)
关艳梨(开平市督学18922059990)
第二组:
组 长:严梅英(江门市督学13929072828)
副组长:郑素玲(开平市督学18929086006)
林彩雁(开平市督学13356577929)
梁雪娇(教育局幼教专干13360208832)
二、接受评估的幼儿园及时间:
2017年6月14-15日
第一组:水口镇寺前娃娃幼儿园、三埠街道小牛津幼儿园。
第二组:龙胜镇金燕子幼儿园、水口镇韵扬艺术幼儿园。
三、评估组成员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7年6月14日上午7:50时。
2、报到地点:开平市教育局。联系人:谢素彦13702701583
3、请水口镇寺前娃娃幼儿园和龙胜镇金燕子幼儿园园长,与评估专家组组长联系,并通知评估人员依时参加评估活动,并于6月14日上午8:00时派车到开平市教育局接专家。
希接受督导评估的幼儿园及其办园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和迎评工作,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粤教评〔2005〕17号)和江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纪律的通知》(江教督〔2007〕7号)。督导评估组要严格督导评估工作流程,加强对受评幼儿园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依时按质做好迎评工作。评估人员要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发扬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督导人员的良好形象。
请各受评幼儿园园长主动与评估组组长联系,落实督导评估相关事宜,并提供交通便利。评估结束后,由受评单位负责安排专家组成员回程。
2017年6月9日
相关附件:
关于对水口镇寺前娃娃幼儿园等四所幼儿园
进行开平市一级(规范化)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学校、幼儿园:
由幼儿园申报,经我局组织视导、审核,决定对申报开平市一级(规范化)幼儿园的水口镇寺前娃娃幼儿园等四所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组成员
第一组:
组 长:吴美珍(江门市督学13322895372)
副组长:吴素姬(开平市督学 18929079127)
伍玉云(开平市督学13828062055)
关艳梨(开平市督学18922059990)
第二组:
组 长:严梅英(江门市督学13929072828)
副组长:郑素玲(开平市督学18929086006)
林彩雁(开平市督学13356577929)
梁雪娇(教育局幼教专干13360208832)
二、接受评估的幼儿园及时间:
2017年6月14-15日
第一组:水口镇寺前娃娃幼儿园、三埠街道小牛津幼儿园。
第二组:龙胜镇金燕子幼儿园、水口镇韵扬艺术幼儿园。
三、评估组成员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7年6月14日上午7:50时。
2、报到地点:开平市教育局。联系人:谢素彦13702701583
3、请水口镇寺前娃娃幼儿园和龙胜镇金燕子幼儿园园长,与评估专家组组长联系,并通知评估人员依时参加评估活动,并于6月14日上午8:00时派车到开平市教育局接专家。
希接受督导评估的幼儿园及其办园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和迎评工作,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粤教评〔2005〕17号)和江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纪律的通知》(江教督〔2007〕7号)。督导评估组要严格督导评估工作流程,加强对受评幼儿园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依时按质做好迎评工作。评估人员要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发扬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督导人员的良好形象。
请各受评幼儿园园长主动与评估组组长联系,落实督导评估相关事宜,并提供交通便利。评估结束后,由受评单位负责安排专家组成员回程。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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