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教办〔2016〕113号
各镇(街)中心学校、幼儿园:
由幼儿园申报,经我局组织视导、审核,决定对申报开平市一级(规范化)幼儿园的长沙街道津园双语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组成员:
组 长:吴美珍(市基础教育督学13322895372)
副组长:郑素玲(市基础教育督学18929086006)
组 员:林彩雁(市基础教育督学13356577929)
张艳媚(市基础教育督学13555697688)
二、评估时间及要求:
(一)、评估时间:2016年11月30日
(二)、评估组成员报到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30日上午8:00在教育局报到(津园幼儿园联系人谭杏萍18026782218)。
(三)、请津园幼儿园落实11月30日上午8:00时前,派车到开平市教育局接督导评估专家,做好接送专家具体事宜。并请津园幼儿园长通知评估人员依时参加评估活动。
(四)、希接受评估的幼儿园及其办园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和迎评工作,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粤教评〔2005〕17号)和江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纪律的通知》(江教督〔2007〕7号)的规定。办园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受评幼儿园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加大投入,落实整改,做好规划,依时按质做好迎评工作。评估人员要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发扬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督导人员的良好形象。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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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教办〔2016〕113号
各镇(街)中心学校、幼儿园:
由幼儿园申报,经我局组织视导、审核,决定对申报开平市一级(规范化)幼儿园的长沙街道津园双语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组成员:
组 长:吴美珍(市基础教育督学13322895372)
副组长:郑素玲(市基础教育督学18929086006)
组 员:林彩雁(市基础教育督学13356577929)
张艳媚(市基础教育督学13555697688)
二、评估时间及要求:
(一)、评估时间:2016年11月30日
(二)、评估组成员报到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30日上午8:00在教育局报到(津园幼儿园联系人谭杏萍18026782218)。
(三)、请津园幼儿园落实11月30日上午8:00时前,派车到开平市教育局接督导评估专家,做好接送专家具体事宜。并请津园幼儿园长通知评估人员依时参加评估活动。
(四)、希接受评估的幼儿园及其办园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和迎评工作,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粤教评〔2005〕17号)和江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纪律的通知》(江教督〔2007〕7号)的规定。办园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受评幼儿园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加大投入,落实整改,做好规划,依时按质做好迎评工作。评估人员要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发扬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督导人员的良好形象。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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