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暑假前后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各单位,幼儿园及开平开放大学:
为保证学校、幼儿园暑假前后工作有序开展,维护我市教育局面稳定。现将2018年暑假前后有关教育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
(一)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时间:2018年7月8日(星期日)至9月2日(星期日)。9月3日(星期一)开学。
(二)普通高中暑假时间:
1、高一、高二级暑假时间:2018年7月15日(星期日)至9月2日(星期日)。9月3日(星期一)开学。
2、高三级暑假时间:2018年7月15日(星期日)至7月31日(星期二)。8月1日(星期三)开学。
(三)职业中学暑假时间:2018年7月15日(星期日)至9月2日(星期日)。9月3日(星期一)开学。
全市各学校(园)要严格执行时间安排,不得提前放假。
义务教育学校,于7月7—8日组织教师在校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评、考核等工作,统一离校时间为7月9日;高中阶段学校,于7月14—15日组织教师在校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评、考核等工作,统一离校时间为7月16日。各幼儿园、开平开放大学可参照安排。
二、秋季新学期开学时间。
9月1日(星期六)至9月2日(星期日)为各校注册缴费时间。各学校(除普通高中高三级)教师新学期回校时间统一为8月31日(星期五)。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
三、主要工作与要求。
(一)期末复习考试工作。
1、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复习、考试组织以及信息收集、质量分析等工作。中职学校可根据实际自行安排有关的考试。
2、学校要组织2018届初、高中毕业班教师做好总结、交流,及早谋划新一届高考和中考备考工作。
(二)招生工作。
1、普通高中要认真组织好高考考生填报志愿工作。
2、要加大对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管理的力度,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
(三)德育、安全及体卫工作。
1、要加强学生安全、法制等专项教育和管理,并调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共筑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管理防护网;新学期,高中学校要织好为期不少于7天的新生军训工作。
2、加强校园防护管理,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3、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积极引导学生在假期参加有益社会实践活动。
4、加强对体育、艺术、卫生等教育和安全管理。
(四)“普九”、“普高”及特殊教育工作。
1、各学校抓紧办理好学生转学、毕业证发放以及学籍档案资料归档等工作。
2、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巩固我市“普九”“普高”成果,力争初中毕业生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比例达到90%以上。
3、要做好特殊教育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的统筹,以及学生资料收集和档案工作;各中心学校要做好送教情况的总结、统计和资料的收集、上送。
(五)师德师风建设。
1、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全面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教环境。
2、要认真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活动,激发广大教职工的聪明才智,树立主人翁意识。
3、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教辅选用管理,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六)师资队伍建设。
1、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
2、做好第二期初中教师资格证注册相关工作。
3、认真落实好教师培训工作。
4、认真做好新教师安置和教师调动(调配)等工作;落实好翠山湖实验学校师资配置,确保9月1日如期开学。
5、推进开平市第二批“三名”培养对象申报工作。
6、认真做好2018年教师节评优、评先等工作。
7、要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和证照工作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治理。
(七)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认真落实强镇复评工作及义务教育“20条底线”整改工作。
2、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自评自诊工作。
3、市教育局机关各股室要做好推进教育现代化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八)教学仪器、设备建设与管理。
1、要完善功能场室和仪器、图书管理;做好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危险品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要切实加强信息化软硬件环境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好省2017-2018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3、利用假期完成翠山湖实验学校、开平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设备采购和安装,确保9月投入使用。
(九)学校财务管理及助学工作。
1、要认真执行修缮工程立项审批等规定,并做好资料归档。
2、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做好每年一次的资产报废报批及处置。
3、要切实做好本单位审计结果的落实整改工作。
4、要依规做好食堂食材物料的招标工作,规范食堂物料进出仓明细账管理,健全学校后勤财务报表月报制度。
5、做好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工作。
6、要严把新学期开学注册收费关,需收费的学校开学前请派人到我局计财股领取收费票据。
(十)职业教育及民办教育。
1、各中职学校要加强顶岗实习的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安排好相关教师参加培训或到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2、要加强与翠山湖管委会沟通,确保9月份顺利进驻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
3、各幼儿园要做好旧生“学前资助”审批及认定等工作;民办幼儿园要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工作。
(十一)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及新学期工作计划。
1、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学校、直属幼儿园及开平开放大学请于放假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安排表分别报送办公室和政教股。各学校(园)长暑假期间要离开本市外出的,要提前5天以书面的形式向局党组请示。
2、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学校、直属幼儿园及开放大学,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并于放假前书面送一份给办公室,新学期教育教学计划于开学后第三周前上送。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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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暑假前后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各单位,幼儿园及开平开放大学:
为保证学校、幼儿园暑假前后工作有序开展,维护我市教育局面稳定。现将2018年暑假前后有关教育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
(一)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时间:2018年7月8日(星期日)至9月2日(星期日)。9月3日(星期一)开学。
(二)普通高中暑假时间:
1、高一、高二级暑假时间:2018年7月15日(星期日)至9月2日(星期日)。9月3日(星期一)开学。
2、高三级暑假时间:2018年7月15日(星期日)至7月31日(星期二)。8月1日(星期三)开学。
(三)职业中学暑假时间:2018年7月15日(星期日)至9月2日(星期日)。9月3日(星期一)开学。
全市各学校(园)要严格执行时间安排,不得提前放假。
义务教育学校,于7月7—8日组织教师在校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评、考核等工作,统一离校时间为7月9日;高中阶段学校,于7月14—15日组织教师在校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评、考核等工作,统一离校时间为7月16日。各幼儿园、开平开放大学可参照安排。
二、秋季新学期开学时间。
9月1日(星期六)至9月2日(星期日)为各校注册缴费时间。各学校(除普通高中高三级)教师新学期回校时间统一为8月31日(星期五)。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
三、主要工作与要求。
(一)期末复习考试工作。
1、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复习、考试组织以及信息收集、质量分析等工作。中职学校可根据实际自行安排有关的考试。
2、学校要组织2018届初、高中毕业班教师做好总结、交流,及早谋划新一届高考和中考备考工作。
(二)招生工作。
1、普通高中要认真组织好高考考生填报志愿工作。
2、要加大对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管理的力度,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
(三)德育、安全及体卫工作。
1、要加强学生安全、法制等专项教育和管理,并调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共筑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管理防护网;新学期,高中学校要织好为期不少于7天的新生军训工作。
2、加强校园防护管理,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3、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积极引导学生在假期参加有益社会实践活动。
4、加强对体育、艺术、卫生等教育和安全管理。
(四)“普九”、“普高”及特殊教育工作。
1、各学校抓紧办理好学生转学、毕业证发放以及学籍档案资料归档等工作。
2、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巩固我市“普九”“普高”成果,力争初中毕业生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比例达到90%以上。
3、要做好特殊教育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的统筹,以及学生资料收集和档案工作;各中心学校要做好送教情况的总结、统计和资料的收集、上送。
(五)师德师风建设。
1、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全面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教环境。
2、要认真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活动,激发广大教职工的聪明才智,树立主人翁意识。
3、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教辅选用管理,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六)师资队伍建设。
1、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
2、做好第二期初中教师资格证注册相关工作。
3、认真落实好教师培训工作。
4、认真做好新教师安置和教师调动(调配)等工作;落实好翠山湖实验学校师资配置,确保9月1日如期开学。
5、推进开平市第二批“三名”培养对象申报工作。
6、认真做好2018年教师节评优、评先等工作。
7、要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和证照工作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治理。
(七)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认真落实强镇复评工作及义务教育“20条底线”整改工作。
2、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自评自诊工作。
3、市教育局机关各股室要做好推进教育现代化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八)教学仪器、设备建设与管理。
1、要完善功能场室和仪器、图书管理;做好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危险品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要切实加强信息化软硬件环境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好省2017-2018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3、利用假期完成翠山湖实验学校、开平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设备采购和安装,确保9月投入使用。
(九)学校财务管理及助学工作。
1、要认真执行修缮工程立项审批等规定,并做好资料归档。
2、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做好每年一次的资产报废报批及处置。
3、要切实做好本单位审计结果的落实整改工作。
4、要依规做好食堂食材物料的招标工作,规范食堂物料进出仓明细账管理,健全学校后勤财务报表月报制度。
5、做好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工作。
6、要严把新学期开学注册收费关,需收费的学校开学前请派人到我局计财股领取收费票据。
(十)职业教育及民办教育。
1、各中职学校要加强顶岗实习的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安排好相关教师参加培训或到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2、要加强与翠山湖管委会沟通,确保9月份顺利进驻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
3、各幼儿园要做好旧生“学前资助”审批及认定等工作;民办幼儿园要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工作。
(十一)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及新学期工作计划。
1、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学校、直属幼儿园及开平开放大学请于放假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安排表分别报送办公室和政教股。各学校(园)长暑假期间要离开本市外出的,要提前5天以书面的形式向局党组请示。
2、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学校、直属幼儿园及开放大学,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并于放假前书面送一份给办公室,新学期教育教学计划于开学后第三周前上送。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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