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开平市无线电监测站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开平市无线电监测站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8 年开平市无线电监测站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2018年开平市无线电监测站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开平市无线电监测站是负责全市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净化空中电磁频谱环境;保障我市公安、三防、人民防空、民航、应急通信、广播电视、高考和各类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的无线电安全;保障我市重要无线电业务的通信安全;监测、侧向、定位我市电波干扰源、排除有害无线电干扰的政府无线电监测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1、负责执行广东省预备役频谱大队江门中队下达的军事命令(遵守军队密级制度);
2、负责对无线电信号实施监测,保障航空、公安、三防、人民防空、铁路交通、气象、海事、应急通信保障等重要通信频率的信号畅通;
3、负责汛期、春运、两会等国家、省、市和本地重大活动的无线电通信保障;负责我市在全国各类统一考试期间对利用无线电作弊的行为实施现场监测和必要的技术性阻断;
4、负责我市各类无线电监测站、无线电监测网的各项基础实施建设;
5、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
6、受理群众对基站、无线电干扰的投诉,妥善解决群众投诉的信访事件;
7、承担国家、省、市无线电监测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8、上级无线电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开平市无线电监测站编制2人,实有2人,离退休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开展工作计划:
(1)建设我市无线电监测高山固定站——梁金山站。
(2)建设我市无线电移动监测系统。
(3)无线电监测网络网格化监测站的站址规划方案地理信息的收集。
(4)负责全市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净化空中电磁频谱环境;保障我市公安、三防、人民防空、民航、应急通信、广播电视、高考和各类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的无线电安全;保障我市重要无线电业务的通信安全;监测、侧向、定位我市电波干扰源、排除有害无线电干扰。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49.12万元,比上年增加 3.78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调整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12万元,占100%;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款专用资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49.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12万元,占100 %,比上年增加3.78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调整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83万元,占40.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2万元,占31.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7万元,占4.4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类)支出10万元,占20.36%;住房保障(类)支出1.80万元,占3.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占0%。
(二)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49.1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39.12万元,比上年增加3.78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调整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开平市无线电监测站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主要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8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开平市无线电频率应急保障和高山监测站的经常性专项经费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2月6日(最新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展的项目属于延续性项目,暂未能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第二部分 2018年开平无线电监测站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预算01表: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02表:收入预算总表
预算03表:支出预算总表(按科目)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项目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务事务(款):反映商务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附件:
2018年度开平市无线电监测站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开平市无线电监测站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8 年开平市无线电监测站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2018年开平市无线电监测站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开平市无线电监测站是负责全市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净化空中电磁频谱环境;保障我市公安、三防、人民防空、民航、应急通信、广播电视、高考和各类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的无线电安全;保障我市重要无线电业务的通信安全;监测、侧向、定位我市电波干扰源、排除有害无线电干扰的政府无线电监测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1、负责执行广东省预备役频谱大队江门中队下达的军事命令(遵守军队密级制度);
2、负责对无线电信号实施监测,保障航空、公安、三防、人民防空、铁路交通、气象、海事、应急通信保障等重要通信频率的信号畅通;
3、负责汛期、春运、两会等国家、省、市和本地重大活动的无线电通信保障;负责我市在全国各类统一考试期间对利用无线电作弊的行为实施现场监测和必要的技术性阻断;
4、负责我市各类无线电监测站、无线电监测网的各项基础实施建设;
5、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
6、受理群众对基站、无线电干扰的投诉,妥善解决群众投诉的信访事件;
7、承担国家、省、市无线电监测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8、上级无线电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开平市无线电监测站编制2人,实有2人,离退休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开展工作计划:
(1)建设我市无线电监测高山固定站——梁金山站。
(2)建设我市无线电移动监测系统。
(3)无线电监测网络网格化监测站的站址规划方案地理信息的收集。
(4)负责全市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净化空中电磁频谱环境;保障我市公安、三防、人民防空、民航、应急通信、广播电视、高考和各类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的无线电安全;保障我市重要无线电业务的通信安全;监测、侧向、定位我市电波干扰源、排除有害无线电干扰。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49.12万元,比上年增加 3.78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调整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12万元,占100%;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款专用资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49.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12万元,占100 %,比上年增加3.78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调整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83万元,占40.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2万元,占31.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7万元,占4.4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类)支出10万元,占20.36%;住房保障(类)支出1.80万元,占3.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占0%。
(二)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49.1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39.12万元,比上年增加3.78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调整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开平市无线电监测站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主要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8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开平市无线电频率应急保障和高山监测站的经常性专项经费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2月6日(最新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展的项目属于延续性项目,暂未能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第二部分 2018年开平无线电监测站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预算01表: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02表:收入预算总表
预算03表:支出预算总表(按科目)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项目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务事务(款):反映商务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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