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省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2、村(居)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镇社事办。
3、镇社事办对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市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4、市民政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
上签署意见、 盖章,批准其享受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办理时间: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不办公)
办理地址:开平市马冈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办公室
电话:0750-2877301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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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省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2、村(居)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镇社事办。
3、镇社事办对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市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4、市民政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
上签署意见、 盖章,批准其享受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办理时间: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不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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