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人社监字〔2018〕第027号
开平仁医堂药品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支付劳动者工资方面违反国家、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截至今日止,没有按规定支付员工冯用龄等9人 2018年2月至7月期间的工资52942.5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
现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冯用龄等9人2018年2月至7月期间的工资 52942.5元。(详见附表)。
请你单位按上述要求进行整改,并于上述期限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和工资发放签领表报我局。
逾期不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工资发放签领表的,我局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等规定,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我局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联系地址: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
联系人:梁先生、伍先生 联系电话: 2257311
附件:开平仁医堂药品有限公司未支付工资情况表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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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人社监字〔2018〕第027号
开平仁医堂药品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支付劳动者工资方面违反国家、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截至今日止,没有按规定支付员工冯用龄等9人 2018年2月至7月期间的工资52942.5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
现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冯用龄等9人2018年2月至7月期间的工资 52942.5元。(详见附表)。
请你单位按上述要求进行整改,并于上述期限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和工资发放签领表报我局。
逾期不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工资发放签领表的,我局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等规定,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我局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联系地址: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
联系人:梁先生、伍先生 联系电话: 2257311
附件:开平仁医堂药品有限公司未支付工资情况表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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