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人社监字〔2017〕第087号
被催告人:陈远法,身份证号码4304251975061*****(原开平市水口镇远扬名卫浴加工厂。开平市水口镇远扬名卫浴加工厂于2017年6月15日变更名称为开平市水口镇巧金卫浴加工厂,开平市水口镇巧金卫浴加工厂2017年9月25日注销,单位经营者:陈远法。)
你单位因拖欠何化衣等5人 2017年4月工资合计21784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1月2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开人社监字〔2017〕第087号),要求你单位在接到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足额支付何化衣等5人 2017年4月工资合计21784元。
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又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决定。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本次催告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催告。
我局地址: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 邮编:529300
联系人:伍先生 电话:2257311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4日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陈远法,身份证号码4304251975061*****(原开平市水口镇远扬名卫浴加工厂):
我局查处开平市水口镇远扬名卫浴加工厂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开人社监字〔2017〕 第087号)。上述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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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人社监字〔2017〕第087号
被催告人:陈远法,身份证号码4304251975061*****(原开平市水口镇远扬名卫浴加工厂。开平市水口镇远扬名卫浴加工厂于2017年6月15日变更名称为开平市水口镇巧金卫浴加工厂,开平市水口镇巧金卫浴加工厂2017年9月25日注销,单位经营者:陈远法。)
你单位因拖欠何化衣等5人 2017年4月工资合计21784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1月2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开人社监字〔2017〕第087号),要求你单位在接到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足额支付何化衣等5人 2017年4月工资合计21784元。
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又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决定。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本次催告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催告。
我局地址: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 邮编:529300
联系人:伍先生 电话:2257311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4日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陈远法,身份证号码4304251975061*****(原开平市水口镇远扬名卫浴加工厂):
我局查处开平市水口镇远扬名卫浴加工厂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开人社监字〔2017〕 第087号)。上述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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