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再次调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比例按照2017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6.5%左右确定;实行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于2018年8月底前将相关人员的伤残津贴调整完毕,并于9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从调整前人均2683元/月提升工伤伤残津贴,人均增加265元/月,增幅约9.9%。本次调整中,托底标准为273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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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门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再次调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比例按照2017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6.5%左右确定;实行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于2018年8月底前将相关人员的伤残津贴调整完毕,并于9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从调整前人均2683元/月提升工伤伤残津贴,人均增加265元/月,增幅约9.9%。本次调整中,托底标准为273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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