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开平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2019年本)》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决定废止《开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平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开府〔2019〕2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要求,做好市场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投资活动。有关产业结构调整、市场准入事项请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开平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7日
相关附件:
关于废止《开平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2019年本)》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决定废止《开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平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开府〔2019〕2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要求,做好市场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投资活动。有关产业结构调整、市场准入事项请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开平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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