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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22-02-1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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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开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通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及时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今年以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8次。各镇(街)、管委会和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优秀率达100%。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我市绩效考核内容,以增加分值比重的形式压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责任。加大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硬任务的法治督查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改革发展实现部署、落实、考核同步走。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对行政许可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行流程再造、规范优化,其中马上办事项率93.48%,网上办事项率99.03%,就近办事项率98.61%,一次办事项率96.80%。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07项中介服务事项对外更新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推广应用电子证照,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累计签发电子证照种类136种,累计用证总量58692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逐步推进红黑名单的嵌入工作,全面使用江门的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共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动惩戒机制,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破除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隐形障碍。率先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平台联合验收数量稳居江门市第一。完善商事登记智能化审批,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大力推广“一网通办”“粤商通”“湾区通”“微信智能办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企业设立登记2小时内办结。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印发《2021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加强对起草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与清理工作,建立全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二是创新建立社情民意联动机制。在月山镇和水口水暖卫浴行业协会设立江门地区首批政府立规基层联系点,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推门建言平台。三是依法编制公布《开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开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建成以政府法律顾问室为核心的市、镇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1003件。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合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选定长沙街道、水口镇作为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制定2021年度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汇编《开平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今年以来共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2期,年度行政执法证考前培训班1期,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综合素养。建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商制度,今年组织镇(街)与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召开2次会商会议,协商解决下放部分执法职权的工作衔接问题。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广行政执法“两平台”常态化应用,实现市直行政执法部门、镇(街)行政执法应用“两平台”全覆盖。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重要领域行政执法力度,组织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举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选定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税务局和长沙街道办事处四家单位现场作履职报告,通过评议活动促进各单位切实履行普法责任,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始终。通过落实“空中”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无缝衔接”和复工复产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等措施,坚持在依法防控中推动依法治理能力。二是提升数字法治能力。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运行、公证+区块链应用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护龙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江门市首个以“人民调解+线上司法确认”调解模式化解群众矛盾的村级调委会。三是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推行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法律援助当天办、马上办、市域通办。四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便民。开平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选派2名公务员和聘用6名辅助人员开展具体工作,在15个镇(街)设立基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积极畅通复议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五是完善访调对接机制。推进“信访超市”建设,积极探索构建“信访超市+外送服务”工作模式,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处置、多元化解。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打造规范透明阳光政府。一是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探索建立工会会员评议行政执法机制,组织职工群众参与行政执法评议,依托“智慧工会”行使指尖上的监督。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报告、督导、考核”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全天候畅通市长信箱、网站留言、12345政府热线等方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问政,及时受理和反馈群众关切。加强审计监督,实施财政预决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5个,审计查出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91个。三是落实政务公开。完成全市各镇(街)、管委会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制定印发《开平市府办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核方案、年度政府网站和新媒体考评方案,打造信息化时代的阳光政府。

二、存在不足

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及履行程序的认识不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程序要进一步规范。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存在短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法治专业人才力量薄弱,部分市直部门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大部分镇(街)缺乏与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相匹配的法律专业人才。

三、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一把手”法治职责,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委主要负责同志2次就法治建设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2021年开平市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作方案》作出批示,要求落实具体工作举措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参加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暨贯彻“八五”普法规划动员部署会。我市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组织开展书面述法和口头述法活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开平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以实施《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契机,尽快制定《开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全面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抓好规范性文件质量。聚焦开平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科学制定年度立规计划,充分利用政府立规基层联系点扩大公众参与度,探索打造地方特色的政府立规工作。

(三)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力促执法行为规范文明,推动行政执法“两平台”常态化应用,保障执法过程透明公正。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通过深入开展专业培训、专业学习、专业锻炼、专业考核,加快法治人才培养,促进法治工作队伍人员业务能力、知识结构、履职水平全面提升。

(五)纵深推进“放管服”。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核心、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线上线下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服务环境。

(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市直部门行政调解委员会,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探索更多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本土化治理经验。

(七)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以加强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为抓手,建设紧跟时代、符合市情、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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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22-02-17
来源: 本网

2021年,开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通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及时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今年以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8次。各镇(街)、管委会和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优秀率达100%。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我市绩效考核内容,以增加分值比重的形式压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责任。加大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硬任务的法治督查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改革发展实现部署、落实、考核同步走。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对行政许可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行流程再造、规范优化,其中马上办事项率93.48%,网上办事项率99.03%,就近办事项率98.61%,一次办事项率96.80%。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07项中介服务事项对外更新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推广应用电子证照,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累计签发电子证照种类136种,累计用证总量58692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逐步推进红黑名单的嵌入工作,全面使用江门的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共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动惩戒机制,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破除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隐形障碍。率先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平台联合验收数量稳居江门市第一。完善商事登记智能化审批,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大力推广“一网通办”“粤商通”“湾区通”“微信智能办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企业设立登记2小时内办结。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印发《2021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加强对起草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与清理工作,建立全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二是创新建立社情民意联动机制。在月山镇和水口水暖卫浴行业协会设立江门地区首批政府立规基层联系点,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推门建言平台。三是依法编制公布《开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开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建成以政府法律顾问室为核心的市、镇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1003件。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合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选定长沙街道、水口镇作为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制定2021年度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汇编《开平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今年以来共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2期,年度行政执法证考前培训班1期,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综合素养。建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商制度,今年组织镇(街)与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召开2次会商会议,协商解决下放部分执法职权的工作衔接问题。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广行政执法“两平台”常态化应用,实现市直行政执法部门、镇(街)行政执法应用“两平台”全覆盖。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重要领域行政执法力度,组织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举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选定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税务局和长沙街道办事处四家单位现场作履职报告,通过评议活动促进各单位切实履行普法责任,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始终。通过落实“空中”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无缝衔接”和复工复产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等措施,坚持在依法防控中推动依法治理能力。二是提升数字法治能力。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运行、公证+区块链应用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护龙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江门市首个以“人民调解+线上司法确认”调解模式化解群众矛盾的村级调委会。三是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推行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法律援助当天办、马上办、市域通办。四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便民。开平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选派2名公务员和聘用6名辅助人员开展具体工作,在15个镇(街)设立基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积极畅通复议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五是完善访调对接机制。推进“信访超市”建设,积极探索构建“信访超市+外送服务”工作模式,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处置、多元化解。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打造规范透明阳光政府。一是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探索建立工会会员评议行政执法机制,组织职工群众参与行政执法评议,依托“智慧工会”行使指尖上的监督。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报告、督导、考核”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全天候畅通市长信箱、网站留言、12345政府热线等方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问政,及时受理和反馈群众关切。加强审计监督,实施财政预决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5个,审计查出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91个。三是落实政务公开。完成全市各镇(街)、管委会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制定印发《开平市府办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核方案、年度政府网站和新媒体考评方案,打造信息化时代的阳光政府。

二、存在不足

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及履行程序的认识不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程序要进一步规范。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存在短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法治专业人才力量薄弱,部分市直部门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大部分镇(街)缺乏与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相匹配的法律专业人才。

三、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一把手”法治职责,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委主要负责同志2次就法治建设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2021年开平市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作方案》作出批示,要求落实具体工作举措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参加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暨贯彻“八五”普法规划动员部署会。我市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组织开展书面述法和口头述法活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开平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以实施《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契机,尽快制定《开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全面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抓好规范性文件质量。聚焦开平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科学制定年度立规计划,充分利用政府立规基层联系点扩大公众参与度,探索打造地方特色的政府立规工作。

(三)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力促执法行为规范文明,推动行政执法“两平台”常态化应用,保障执法过程透明公正。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通过深入开展专业培训、专业学习、专业锻炼、专业考核,加快法治人才培养,促进法治工作队伍人员业务能力、知识结构、履职水平全面提升。

(五)纵深推进“放管服”。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核心、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线上线下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服务环境。

(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市直部门行政调解委员会,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探索更多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本土化治理经验。

(七)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以加强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为抓手,建设紧跟时代、符合市情、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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