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办发〔2019〕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江门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有关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市的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1、开平市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2、开平市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开平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15日
相关附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办发〔2019〕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江门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有关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市的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1、开平市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2、开平市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开平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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