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下午,在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宣誓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班现场,50多名来自各行各业、各阶层的同志成为首批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的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他们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正式开始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这代表着江门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梁士元,市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梁穗清和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荣出席宣誓履职仪式,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各市(区)司法局和检察院相关人员共67人参加。
仪式上,市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梁穗清对全体新任人民监督员作了动员讲话。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梁士元介绍了我市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和新任人民监督员选任的基本情况,并就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珍视人民监督员称号,切实增强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争做改革的拥护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二是要重视人民监督员培训,认真学习,尽快掌握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具备的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尽快进入角色;三是要严守人民监督员纪律,牢记职责使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四是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这一新任务、新使命,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联系,扎实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
仪式上还宣读了《江门市司法局关于选任人民监督员决定的公告》,为新当选的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证书,陈松同志代表新任人民监督员作了表态发言。
宣誓颁证仪式后,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陈振华为新任人民监督员授课,学习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及其作用,人民监督员监督什么,怎样监督,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和自侦案件中不起诉的若干问题等内容,帮助人民监督员尽快掌握履行职责所需知识。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明确部署的改革任务,改革的最核心内容就是改革选任管理方式,把选任管理职能从检察机关调整到司法行政机关,以回应社会对“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质疑,健全了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增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公信力,增强监督实效,使检察机关办案更加公平公正。
本次人民监督员公开选任吸引了各方广泛关注,报名人数达到108人,按照公告确定的程序和规则,最终选任了55名人民监督员。他们中既有机关干部,也有院校学者;既有企业老总,也有普通员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执业律师都有一定代表,充分体现了人民监督员的广泛代表性和人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