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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18-03-0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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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开平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开平市司法局2017年1月至12月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开平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开平市三埠街道港口路33号,邮编:529300,电话:0750—2200332)。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市政府有关部署,结合本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亲自过问政务平台信息发布情况,多次在局工作会议上要求各股室、处、所要加强工作动态报送、注意收集工作素材等,保证我市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及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局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副局长以及办公室负责人,对我局发布的司法行政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司法政务网站日常维护的同志跟进政务网站、政府公开目录、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等政务信息发布平台的信息发布,提高政务信息发布针对性和时效性,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2017年,我局主要做好以下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开平市司法局子目录)、政务网站(开平市司法政务网)、政务微博(开平司法官方微博)、政务微信(开平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相关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紧紧围绕我市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和助力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17年11月,根据上级部门对政府网站集约化的要求,开平市司法政务网(HTTP://SFJ.KAIPING.GOV.CN/ ) 予以关停,网站内容统一迁移至"开平市委市政府公众网" (HTTP://WWW.KAIPING.GOV.CN/ ),以频道或栏目的形式呈现。
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保障能力。一是加强网站日常监测,绑定开普云监管微信服务号,加强每日检测,提高网站健康指数;按照网站考评要求,保证政务信息更新发布频率,进一步做好网站运维工作。二是加强与我局网站技术支持的电脑公司的业务沟通,落实我局政务网站建设完善的经费,努力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我市司法行政网的实用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好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关,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1.开平市司法政务网(HTTP://SFJ.KAIPING.GOV.CN/)
2017年1月-11月,截至网站集约化工作执行前,共发布信息48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58条,其他类信息315条,内容涉及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基层司法以及公证业务动态等。
(一)定期更新“机构设置”栏目,公开了机构名称和机构主要职能,且公开了办公电话、办公地址、传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机构负责人。
(二)及时对局领导班子人事任免等情况进行更新,对人事任免、招聘信息及时公布。
(三)认真执行信息“五公开”。开设“政务五公开”栏目,公开重大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的情况,公开了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布的情况。
我局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公开了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
此外,还公开了2017年开平市司法局权责清单。
另外,2017年我局在政务网站围绕党建工作定期发布“两学一做”常态化工作信息、“司考聚焦”等司法行政便民查询专题信息。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之间的使用,我局在网站首页位置添加“开平司法”微博二维码、“开平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政府网站找错”等入口,以及ICP备案信息和网站标识码,集中放置在政务网站网页下方,便于群众查阅及监督。
2、政务微信:开平市司法局
我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开平市司法局”,于2015年2月5日开通,2015年5月28日通过认证,截止2017年12月,关注粉丝数264名,发布工作动态、群众咨询公证业务热点问题解答等各类司法信息共244条。此外,我局还在页面下方专门设置“政务发布、法治园地、办事指南”等子菜单,方便群众通过政务微信查阅有关业务办理信息和联系方式,利用新媒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力度。
3.政务微博:开平司法
我局政务微博“开平司法”,于2013年4月18日开通,2013年4月23日通过微博V官方认证,2016年以来,重点做好上级官方微博如中国政府网、广东发布、中国侨都-江门发布、中国侨都-开平发布等的重要政府信息转载和中国普法、法制网等法制宣传信息转载以及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等等。截止2017年12月,关注粉丝数191名,发布以及转发信息共1655条,其中原创微博419条。
4、政府信息业务公开系统:按照《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正式启用开平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系统的通知》(开府办函〔2015〕10号)精神,自系统启用以来,我局按照政务发布工作信息同步、及时发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并根据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设置信息目录,发布各类司法行政工作信息,2017年以来系统首页更新信息248条。
三、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以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安排,我局全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共3件。我局依法履行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办的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规定期限内,较好地完成了办理工作并将有关办理结果在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过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亦存在一些不足:如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便民利民力度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政府网站考评工作有关的精神和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探索拓宽加大司法行政公开信息的范围和领域。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努力提高公众关注度,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群众的作用,增强司法为民实效。四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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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18-03-09
来源: 本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开平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开平市司法局2017年1月至12月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开平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开平市三埠街道港口路33号,邮编:529300,电话:0750—2200332)。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市政府有关部署,结合本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亲自过问政务平台信息发布情况,多次在局工作会议上要求各股室、处、所要加强工作动态报送、注意收集工作素材等,保证我市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及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局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副局长以及办公室负责人,对我局发布的司法行政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司法政务网站日常维护的同志跟进政务网站、政府公开目录、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等政务信息发布平台的信息发布,提高政务信息发布针对性和时效性,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2017年,我局主要做好以下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开平市司法局子目录)、政务网站(开平市司法政务网)、政务微博(开平司法官方微博)、政务微信(开平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相关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紧紧围绕我市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和助力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17年11月,根据上级部门对政府网站集约化的要求,开平市司法政务网(HTTP://SFJ.KAIPING.GOV.CN/ ) 予以关停,网站内容统一迁移至"开平市委市政府公众网" (HTTP://WWW.KAIPING.GOV.CN/ ),以频道或栏目的形式呈现。
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保障能力。一是加强网站日常监测,绑定开普云监管微信服务号,加强每日检测,提高网站健康指数;按照网站考评要求,保证政务信息更新发布频率,进一步做好网站运维工作。二是加强与我局网站技术支持的电脑公司的业务沟通,落实我局政务网站建设完善的经费,努力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我市司法行政网的实用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好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关,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1.开平市司法政务网(HTTP://SFJ.KAIPING.GOV.CN/)
2017年1月-11月,截至网站集约化工作执行前,共发布信息48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58条,其他类信息315条,内容涉及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基层司法以及公证业务动态等。
(一)定期更新“机构设置”栏目,公开了机构名称和机构主要职能,且公开了办公电话、办公地址、传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机构负责人。
(二)及时对局领导班子人事任免等情况进行更新,对人事任免、招聘信息及时公布。
(三)认真执行信息“五公开”。开设“政务五公开”栏目,公开重大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的情况,公开了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布的情况。
我局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公开了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
此外,还公开了2017年开平市司法局权责清单。
另外,2017年我局在政务网站围绕党建工作定期发布“两学一做”常态化工作信息、“司考聚焦”等司法行政便民查询专题信息。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之间的使用,我局在网站首页位置添加“开平司法”微博二维码、“开平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政府网站找错”等入口,以及ICP备案信息和网站标识码,集中放置在政务网站网页下方,便于群众查阅及监督。
2、政务微信:开平市司法局
我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开平市司法局”,于2015年2月5日开通,2015年5月28日通过认证,截止2017年12月,关注粉丝数264名,发布工作动态、群众咨询公证业务热点问题解答等各类司法信息共244条。此外,我局还在页面下方专门设置“政务发布、法治园地、办事指南”等子菜单,方便群众通过政务微信查阅有关业务办理信息和联系方式,利用新媒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力度。
3.政务微博:开平司法
我局政务微博“开平司法”,于2013年4月18日开通,2013年4月23日通过微博V官方认证,2016年以来,重点做好上级官方微博如中国政府网、广东发布、中国侨都-江门发布、中国侨都-开平发布等的重要政府信息转载和中国普法、法制网等法制宣传信息转载以及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等等。截止2017年12月,关注粉丝数191名,发布以及转发信息共1655条,其中原创微博419条。
4、政府信息业务公开系统:按照《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正式启用开平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系统的通知》(开府办函〔2015〕10号)精神,自系统启用以来,我局按照政务发布工作信息同步、及时发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并根据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设置信息目录,发布各类司法行政工作信息,2017年以来系统首页更新信息248条。
三、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以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安排,我局全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共3件。我局依法履行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办的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规定期限内,较好地完成了办理工作并将有关办理结果在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过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亦存在一些不足:如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便民利民力度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政府网站考评工作有关的精神和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探索拓宽加大司法行政公开信息的范围和领域。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努力提高公众关注度,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群众的作用,增强司法为民实效。四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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