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根据《江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我局成立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小组,于12月中旬至1月中旬先后到全市15个镇(街)对我市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专项检查评估。
抽查评估中,检查组每到一个司法所或村(社区)都认真检查了服务律师的工作日志、工作台账与信息报送等材料,咨询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地村干部和群众关于服务村居的律师是否按要求提供服务、服务态度如何、是否随时接受来电来信咨询等相关问题。检查发现,大多数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能每月到村(社区)服务,开展法治宣传,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等工作;同时也发现一些存在问题,一是工作日志内容缺乏完整性,没有详细记录;二是部分律师因客观条件所限,每个月到村(社区)提供服务未能达标。
总的来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村民逐步形成遇事找律师的习惯,村(社区)干部普遍认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是真正的惠民政策,在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方面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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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根据《江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我局成立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小组,于12月中旬至1月中旬先后到全市15个镇(街)对我市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专项检查评估。
抽查评估中,检查组每到一个司法所或村(社区)都认真检查了服务律师的工作日志、工作台账与信息报送等材料,咨询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地村干部和群众关于服务村居的律师是否按要求提供服务、服务态度如何、是否随时接受来电来信咨询等相关问题。检查发现,大多数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能每月到村(社区)服务,开展法治宣传,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等工作;同时也发现一些存在问题,一是工作日志内容缺乏完整性,没有详细记录;二是部分律师因客观条件所限,每个月到村(社区)提供服务未能达标。
总的来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村民逐步形成遇事找律师的习惯,村(社区)干部普遍认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是真正的惠民政策,在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方面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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