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江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10月12日下午,市司法局召开2017年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评估验收推进会。市司法局副局长黄宇光、政治处主任梁士元,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宣股股长(负责人)和普法办负责同志,鹤山市址山镇和蓬江区白沙街道会龙社区代表等共30人参加了会议。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梁士元对我市2017年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他说,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积极部署,狠抓落实,有序推进,全市共838条村(社区)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占全市1325条村(社区)的63%。通过前期检查,各申报单位均能按照标准落实创建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情况良好。但对照省内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档案、台帐不完整,记录不全,创建工作不平衡等;国家、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年底前,省有关部门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全面验收,通过此次评估,希望各单位将进一步查找问题,明确任务,积极整改,持续改进。
市司法局副局长黄宇光指出,开展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开展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的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目前创建成效明显,但仍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加强,比如档案、台帐收集整理不规范、不完整,记录不全面,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等。他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二是突出重点,提高“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水平;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四是加强沟通协作,联动配合落实责任分工;五是加强领导,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省的评估验收顺利推进,创建目标圆满完成,让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在基层蓬勃开展,为推进法治江门建设和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新会区、开平市、鹤山市址山镇和蓬江区白沙街道会龙社区介绍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经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对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各市(区)司法局分别交流检查了被抽查村(社区)的创建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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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江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10月12日下午,市司法局召开2017年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评估验收推进会。市司法局副局长黄宇光、政治处主任梁士元,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宣股股长(负责人)和普法办负责同志,鹤山市址山镇和蓬江区白沙街道会龙社区代表等共30人参加了会议。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梁士元对我市2017年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他说,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积极部署,狠抓落实,有序推进,全市共838条村(社区)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占全市1325条村(社区)的63%。通过前期检查,各申报单位均能按照标准落实创建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情况良好。但对照省内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档案、台帐不完整,记录不全,创建工作不平衡等;国家、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年底前,省有关部门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全面验收,通过此次评估,希望各单位将进一步查找问题,明确任务,积极整改,持续改进。
市司法局副局长黄宇光指出,开展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开展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的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目前创建成效明显,但仍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加强,比如档案、台帐收集整理不规范、不完整,记录不全面,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等。他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二是突出重点,提高“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水平;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四是加强沟通协作,联动配合落实责任分工;五是加强领导,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省的评估验收顺利推进,创建目标圆满完成,让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在基层蓬勃开展,为推进法治江门建设和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新会区、开平市、鹤山市址山镇和蓬江区白沙街道会龙社区介绍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经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对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各市(区)司法局分别交流检查了被抽查村(社区)的创建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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