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局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司(2016)43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中旬开展对全市269个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工作下半年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
我局依据检查评估办法成立3个检查评估小组,评估小组成员包括联席会议成员、我局领导及有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各镇(街)司法所所长,评估小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村(居)委会评价、查看工作日志及工作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2017年12月,各基层司法所向辖区内村(居)委会发放了共计5920份调查问卷和296份工作评价表,分别向村(社区)居民、服务的村(社区)收集对驻点的法律顾问工作的责任心、服务态度及满意度等评价情况;在调查整理村(社区)居民评价情况和269个村(居)委会评价意见后,再由司法行政部门全面检查评估。司法行政部门检查评估由基层司法所基础评估与评估小组综合评估两个部分组成,基础评估由基层司法所对其所管辖的村(居)委会进行初步检查评分,综合评估由3个评估工作小组通过到走访全市15个镇(街)以查看法律顾问2017年下半年的工作日志、司法所工作台账以及实地测评抽检村(居)委会等方式,同时结合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评分,进行综合性评分。我局于2018年1月上旬完成检查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今年继续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绝大部分律师每月均能按要求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如提供法律咨询、代拟各类法律文书、参与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开展法治讲座以及为村委会、村民代理诉讼案件等,得到村(社区)干部、群众、司法所的高度肯定。2017年, 71名律师为我市村(社区)提供服务4529次,出具专业法律意见33条,提供法律咨询2468次,开展法治宣传1110次,调处纠纷14起,参与法律援助案件7起,提供其他法律服务事项897件。
从检查评估的结果来看,全市26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合格率为100%,优秀率为16.73%。评估等次方面,结果均在良好以上,评为优秀等次45个,评为良好等次224个。
现将2017年年终检查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如对检查评估结果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及时向开平市司法局公律股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31日(共7天)
联系人:罗文婷 联系电话:0750-2222913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局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司(2016)43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中旬开展对全市269个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工作下半年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
我局依据检查评估办法成立3个检查评估小组,评估小组成员包括联席会议成员、我局领导及有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各镇(街)司法所所长,评估小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村(居)委会评价、查看工作日志及工作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2017年12月,各基层司法所向辖区内村(居)委会发放了共计5920份调查问卷和296份工作评价表,分别向村(社区)居民、服务的村(社区)收集对驻点的法律顾问工作的责任心、服务态度及满意度等评价情况;在调查整理村(社区)居民评价情况和269个村(居)委会评价意见后,再由司法行政部门全面检查评估。司法行政部门检查评估由基层司法所基础评估与评估小组综合评估两个部分组成,基础评估由基层司法所对其所管辖的村(居)委会进行初步检查评分,综合评估由3个评估工作小组通过到走访全市15个镇(街)以查看法律顾问2017年下半年的工作日志、司法所工作台账以及实地测评抽检村(居)委会等方式,同时结合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评分,进行综合性评分。我局于2018年1月上旬完成检查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今年继续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绝大部分律师每月均能按要求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如提供法律咨询、代拟各类法律文书、参与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开展法治讲座以及为村委会、村民代理诉讼案件等,得到村(社区)干部、群众、司法所的高度肯定。2017年, 71名律师为我市村(社区)提供服务4529次,出具专业法律意见33条,提供法律咨询2468次,开展法治宣传1110次,调处纠纷14起,参与法律援助案件7起,提供其他法律服务事项897件。
从检查评估的结果来看,全市26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合格率为100%,优秀率为16.73%。评估等次方面,结果均在良好以上,评为优秀等次45个,评为良好等次224个。
现将2017年年终检查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如对检查评估结果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及时向开平市司法局公律股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31日(共7天)
联系人:罗文婷 联系电话:0750-222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