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粤发改价格〔2018〕114号文件及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司法局江发改价格〔2018〕253号文件精神,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开平市公证处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按照新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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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司法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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