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署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审财发〔2016〕12号)及《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审财〔2016〕36号)的要求,开平市审计局对开平市2016年上半年贯彻落实国家、省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上半年主要关注了小额贷款公司运营风险落实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落实情况、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政策落实情况、降成本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小额贷款公司运营风险落实情况
4月份,开平市审计局根据《江门市审计局对江门市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江审通〔2016〕21号)的工作安排,首先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然后对我市唯一一间小额贷款公司开平市汇金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称汇金公司)进行跟踪审计,对汇金公司的贯彻落实宏观经济政策、企业经营管理、经营风险控制方面进行重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支农支小”政策执行基本落实到位;贷款流向符合规定,未发现有贷款资金流向民间借贷市场、房地产市场或其它不符合政策的行业等现象。
在审计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的贷款人(单位)与保证人之间存在经营所有者与保证人相同的隶属关系,无第三方保证人,保证实质流于形式,贷款风险控制存在隐患,我局将该事项提交给市金融办,要求密切关注。并建议市汇金公司严格执行贷款保证人的审核流程,防范贷款风险。
4月份下旬,我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江门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2016-2018年)》精神,对我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主要审计了市农业局对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的工作机制制定执行情况,包括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机制建立情况、扶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扶贫规划(计划)的制定情况、公告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信息化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农业局能积极履行职责,基本完成对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的工作机制制定,符合省、市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要求。
5月份,我局针对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政策这个审计事项,抽查了市旅游局、市财政局等2个政府部门和江门市旅游发展项目——赤坎古镇华侨文化展示旅游项目、马降龙古村落文化生态旅游开发项目等2个项目,涉及资金60600万元。审计组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政策落实方面和旅游项目建设推进方面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开平市委市政府能认真贯彻落实旅游发展战略,制定了《开平市旅游强市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5-2017)》,按照该意见,开平市围绕以打造“一核两翼”旅游发展新格局,建设“碉楼、古镇、生态”为核心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通过抓规划、抓资源整合、抓项目招商开发及抓配套完善,推动旅游强市建设的开展。
四、开平市降成本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6月份,我局针对降成本专项行动这个审计事项,抽查了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科工商务局、市社保局等4个政府部门和开平市供电局、联新(开平)高性能纤维有限公司、联新(开平)高性能纤维第二有限公司、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开平市三埠长年铸件五金厂等5间企业。重点调查审计了开平市降成本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完善、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情况及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经审计调查,开平市委市政府能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工作,出台制定了《开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开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相关责任部门的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降成本工作能稳步有序的推进。经抽查,开平市能建立和规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的市级统筹、贯彻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等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均已实行;稳步落实调整销售电价、推进电力直接交易等措施来降低用电成本。
在贯彻稳步落实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方面,开平市根据省直购电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指导符合条件企业申请相关补贴。目前我市共有2家企业共1.3亿千瓦时列入省直购电范围,同时正指导其他公司申请列入直购电范围。经调查,联新二公司2015年直购电3864.58万千瓦时,节省了 271760元,切实享受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的优惠,政策得到落实。
通过上半年的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开平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做到认识充分,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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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署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审财发〔2016〕12号)及《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审财〔2016〕36号)的要求,开平市审计局对开平市2016年上半年贯彻落实国家、省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上半年主要关注了小额贷款公司运营风险落实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落实情况、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政策落实情况、降成本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小额贷款公司运营风险落实情况
4月份,开平市审计局根据《江门市审计局对江门市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江审通〔2016〕21号)的工作安排,首先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然后对我市唯一一间小额贷款公司开平市汇金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称汇金公司)进行跟踪审计,对汇金公司的贯彻落实宏观经济政策、企业经营管理、经营风险控制方面进行重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支农支小”政策执行基本落实到位;贷款流向符合规定,未发现有贷款资金流向民间借贷市场、房地产市场或其它不符合政策的行业等现象。
在审计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的贷款人(单位)与保证人之间存在经营所有者与保证人相同的隶属关系,无第三方保证人,保证实质流于形式,贷款风险控制存在隐患,我局将该事项提交给市金融办,要求密切关注。并建议市汇金公司严格执行贷款保证人的审核流程,防范贷款风险。
4月份下旬,我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江门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2016-2018年)》精神,对我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主要审计了市农业局对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的工作机制制定执行情况,包括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机制建立情况、扶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扶贫规划(计划)的制定情况、公告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信息化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农业局能积极履行职责,基本完成对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的工作机制制定,符合省、市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要求。
5月份,我局针对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政策这个审计事项,抽查了市旅游局、市财政局等2个政府部门和江门市旅游发展项目——赤坎古镇华侨文化展示旅游项目、马降龙古村落文化生态旅游开发项目等2个项目,涉及资金60600万元。审计组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政策落实方面和旅游项目建设推进方面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开平市委市政府能认真贯彻落实旅游发展战略,制定了《开平市旅游强市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5-2017)》,按照该意见,开平市围绕以打造“一核两翼”旅游发展新格局,建设“碉楼、古镇、生态”为核心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通过抓规划、抓资源整合、抓项目招商开发及抓配套完善,推动旅游强市建设的开展。
四、开平市降成本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6月份,我局针对降成本专项行动这个审计事项,抽查了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科工商务局、市社保局等4个政府部门和开平市供电局、联新(开平)高性能纤维有限公司、联新(开平)高性能纤维第二有限公司、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开平市三埠长年铸件五金厂等5间企业。重点调查审计了开平市降成本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完善、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情况及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经审计调查,开平市委市政府能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工作,出台制定了《开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开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相关责任部门的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降成本工作能稳步有序的推进。经抽查,开平市能建立和规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的市级统筹、贯彻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等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均已实行;稳步落实调整销售电价、推进电力直接交易等措施来降低用电成本。
在贯彻稳步落实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方面,开平市根据省直购电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指导符合条件企业申请相关补贴。目前我市共有2家企业共1.3亿千瓦时列入省直购电范围,同时正指导其他公司申请列入直购电范围。经调查,联新二公司2015年直购电3864.58万千瓦时,节省了 271760元,切实享受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的优惠,政策得到落实。
通过上半年的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开平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做到认识充分,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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