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审计局,本局各科室:
2015年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比活动已结束。现将本次评比结果通报如下:
一、本次优秀审计项目评比活动总体情况
2015年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比于2016年2月25-26日在我局举办,市局七个科室及七个市(区)审计局共送评23个审计项目。
本次评比活动由市局法规审理科主持,由市局7个科室及7个下属审计局各出1人共14人任评委,分为7个评审组,每组一名为市局业务科人员、一名为市(区)局人员,法规科不参与具体的评审。
评审方法:
(一)本次评比活动具体办法:每个评审组,分别负责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审计程序,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手段、审计揭露问题及审计意见采纳,审计档案、审计结果采用及审计信息批示七个部分的审核。每个评审组负责一次初审、一次复审,交叉进行,所评部分的得分取两次得分的平均值。
(二)本次评比活动的评分标准严格按照《江门市审计局2015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执行,总分为100分,其中规范化部分占80%,成果利用部分占20%。
二、评比结果
此次参评项目平均分为80.89分,最高分为89.7分,最低分为70.2分。根据评比结果,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奖项设置作出相应的调整,调整后,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八名。
一等奖二名,分别是:开平市长师中学原校长王瑞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台山市财政局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二等奖六名,分别是:2014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江门日报社原社长、党组书记谭乐生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开平市水务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2014年度恩平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开平市民政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台山市城市管理局原局长甄励行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三等奖八名,分别是:江海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新会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恩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蓬江区财政决算审计,城乡规划局新会分局原党组书记韩芳俊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江门市农业局原局长张景卓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江海区外海中学原校长王朝廷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审计。
(项目排名及得分详见附件。)
三、本次参加评审项目具体情况分析
与往年相比,今年参评项目在审计成果上有较为显著的提高。过去,审计成果的利用主要体现在“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制定、修改或者废除有关规章制度,或者提出其他改进措施”和“审计结果(指单独事例)被写入本级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两个方面。今年,所有参评项目在这两个方面都能够有成果反映。除此之外,还有3个项目揭露出领导干部违法行为,移交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查处;2个项目的审计信息/报告得到领导的批示。参评的审计项目反映出审计对社会经济秩序的调节开始由微观合法性监督向宏观制度化建设、整顿转向;审计成果的利用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
同时,通过评比发现,我们的审计项目在审计方案、审计方法手段、审计工作底稿方面仍较为薄弱。审计方案方面:主要存在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了解不充分或者只有调查了解纪录,没有相关资料、审计事项没有确定主要的审计步骤和方法的问题。审计方法手段方面:审计方法单一,没有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的问题。(在今年的参评项目中,能够采用计算机开展审计的项目有11个,在送审项目中所占比重不足50%。)在审计工作底稿方面:主要存在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部分审计事项未编制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要素不全、底稿无定性依据或依据错误的问题。上述这些问题在此次参评项目中较为普遍。除此之外,有个别项目在法律适用及审计程序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如,有的项目存在引用法规条款不具体或条款错误的现象;有的项目存在定性、处罚未引用法规,引用失效或废止法规,或适用法规错误的现象;有的项目缺少审理和召开业务会议的环节;有的项目则没能按照规定送达审计通知书等。
四、在提高项目质量方面的努力方向
从此次评比结果可以看出,我们要提高项目质量,需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审计实施方案的指导作用。
“磨刀不误砍柴工”。一个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思想清晰、方法可行、分工明细的实施方案是整个项目的基调,对接下来工作的开展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建议各市(区)局、市局各业务科室今年选一到二个审计项目,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在此基础上制定确切的审计目标,争取把审计内容、审计方法步骤定得实际、具体一点,人员分工、时间进度安排得有针对性,编制一个有自己期望值的有实际指导意义的审计实施方案。
(二)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
审计工作底稿是反映审计过程的记录,应当全面、详尽。“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未编制底稿”是较为常见的问题,需要结合审计实施方案,从提高审计人员的重视程度入手,逐步完善;底稿编制与复核、报告之间时间逻辑关系错误的问题需要结合审计程序加以解决。
(三)重视程序。
程序的违规往往是引发行政诉讼的根源。重视程序,既是对被审计对象的保护,也是对审计人员的保护。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编制审计方案,并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建议审计组在送达审计通知书时要确保提前3个工作日;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应当将复核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项目材料连同书面复核意见,报送审理机构审理”规定,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审理等相关程序。
附件:《江门市审计局2015年优秀审计项目评比结果》
江门市审计局
2016年4月6日
附件
江门市审计局2015年优秀审计项目评比结果
名次 |
项目名称 |
得分 |
单位 |
1 |
开平市长师中学原校长王瑞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 |
89.70 |
开平市审计局 |
2 |
台山市财政局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
89.10 |
台山市审计局 |
3 |
2014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 |
85.80 |
社保科 |
4 |
江门日报社原社长、党组书记谭乐生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
85.40 |
固投科 |
5 |
开平市水务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
85.00 |
开平市审计局 |
6 |
2014年度恩平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 |
84.30 |
恩平市审计局 |
7 |
开平市民政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
84.00 |
开平市审计局 |
8 |
台山市城市管理局原局长甄励行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83.80 |
台山市审计局 |
9 |
江海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82.00 |
江海区审计局 |
9 |
新会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82.00 |
新会区审计局 |
11 |
恩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81.90 |
恩平市审计局 |
12 |
蓬江区财政决算审计 |
81.40 |
财政科 |
13 |
城乡规划局新会分局原党组书记韩芳俊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80.60 |
新会区审计局 |
13 |
江门市农业局原局长张景卓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80.60 |
经责科 |
15 |
江海区外海中学原校长王朝廷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 |
80.40 |
江海区审计局 |
15 |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审计 |
80.40 |
行事科 |
17 |
蓬江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78.80 |
蓬江区审计局 |
18 |
蓬江区原卫生局局长覃红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77.40 |
蓬江区审计局 |
18 |
江门市国资委原主任唐宇霖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77.40 |
企业科 |
20 |
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党组书记周飙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75.40 |
绩效科 |
21 |
鹤山市原计划生育局局长李坚持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74.00 |
鹤山市审计局 |
22 |
鹤山中学原校长黄建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 |
70.80 |
鹤山市审计局 |
23 |
鹤山市纪元中学原校长吕文英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 |
70.20 |
鹤山市审计局 |
相关附件:
各市(区)审计局,本局各科室:
2015年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比活动已结束。现将本次评比结果通报如下:
一、本次优秀审计项目评比活动总体情况
2015年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比于2016年2月25-26日在我局举办,市局七个科室及七个市(区)审计局共送评23个审计项目。
本次评比活动由市局法规审理科主持,由市局7个科室及7个下属审计局各出1人共14人任评委,分为7个评审组,每组一名为市局业务科人员、一名为市(区)局人员,法规科不参与具体的评审。
评审方法:
(一)本次评比活动具体办法:每个评审组,分别负责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审计程序,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手段、审计揭露问题及审计意见采纳,审计档案、审计结果采用及审计信息批示七个部分的审核。每个评审组负责一次初审、一次复审,交叉进行,所评部分的得分取两次得分的平均值。
(二)本次评比活动的评分标准严格按照《江门市审计局2015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执行,总分为100分,其中规范化部分占80%,成果利用部分占20%。
二、评比结果
此次参评项目平均分为80.89分,最高分为89.7分,最低分为70.2分。根据评比结果,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奖项设置作出相应的调整,调整后,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八名。
一等奖二名,分别是:开平市长师中学原校长王瑞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台山市财政局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二等奖六名,分别是:2014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江门日报社原社长、党组书记谭乐生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开平市水务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2014年度恩平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开平市民政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台山市城市管理局原局长甄励行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三等奖八名,分别是:江海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新会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恩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蓬江区财政决算审计,城乡规划局新会分局原党组书记韩芳俊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江门市农业局原局长张景卓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江海区外海中学原校长王朝廷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审计。
(项目排名及得分详见附件。)
三、本次参加评审项目具体情况分析
与往年相比,今年参评项目在审计成果上有较为显著的提高。过去,审计成果的利用主要体现在“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制定、修改或者废除有关规章制度,或者提出其他改进措施”和“审计结果(指单独事例)被写入本级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两个方面。今年,所有参评项目在这两个方面都能够有成果反映。除此之外,还有3个项目揭露出领导干部违法行为,移交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查处;2个项目的审计信息/报告得到领导的批示。参评的审计项目反映出审计对社会经济秩序的调节开始由微观合法性监督向宏观制度化建设、整顿转向;审计成果的利用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
同时,通过评比发现,我们的审计项目在审计方案、审计方法手段、审计工作底稿方面仍较为薄弱。审计方案方面:主要存在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了解不充分或者只有调查了解纪录,没有相关资料、审计事项没有确定主要的审计步骤和方法的问题。审计方法手段方面:审计方法单一,没有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的问题。(在今年的参评项目中,能够采用计算机开展审计的项目有11个,在送审项目中所占比重不足50%。)在审计工作底稿方面:主要存在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部分审计事项未编制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要素不全、底稿无定性依据或依据错误的问题。上述这些问题在此次参评项目中较为普遍。除此之外,有个别项目在法律适用及审计程序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如,有的项目存在引用法规条款不具体或条款错误的现象;有的项目存在定性、处罚未引用法规,引用失效或废止法规,或适用法规错误的现象;有的项目缺少审理和召开业务会议的环节;有的项目则没能按照规定送达审计通知书等。
四、在提高项目质量方面的努力方向
从此次评比结果可以看出,我们要提高项目质量,需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审计实施方案的指导作用。
“磨刀不误砍柴工”。一个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思想清晰、方法可行、分工明细的实施方案是整个项目的基调,对接下来工作的开展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建议各市(区)局、市局各业务科室今年选一到二个审计项目,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在此基础上制定确切的审计目标,争取把审计内容、审计方法步骤定得实际、具体一点,人员分工、时间进度安排得有针对性,编制一个有自己期望值的有实际指导意义的审计实施方案。
(二)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
审计工作底稿是反映审计过程的记录,应当全面、详尽。“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未编制底稿”是较为常见的问题,需要结合审计实施方案,从提高审计人员的重视程度入手,逐步完善;底稿编制与复核、报告之间时间逻辑关系错误的问题需要结合审计程序加以解决。
(三)重视程序。
程序的违规往往是引发行政诉讼的根源。重视程序,既是对被审计对象的保护,也是对审计人员的保护。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编制审计方案,并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建议审计组在送达审计通知书时要确保提前3个工作日;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应当将复核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项目材料连同书面复核意见,报送审理机构审理”规定,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审理等相关程序。
附件:《江门市审计局2015年优秀审计项目评比结果》
江门市审计局
2016年4月6日
附件
江门市审计局2015年优秀审计项目评比结果
名次 |
项目名称 |
得分 |
单位 |
1 |
开平市长师中学原校长王瑞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 |
89.70 |
开平市审计局 |
2 |
台山市财政局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
89.10 |
台山市审计局 |
3 |
2014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 |
85.80 |
社保科 |
4 |
江门日报社原社长、党组书记谭乐生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
85.40 |
固投科 |
5 |
开平市水务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
85.00 |
开平市审计局 |
6 |
2014年度恩平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 |
84.30 |
恩平市审计局 |
7 |
开平市民政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
84.00 |
开平市审计局 |
8 |
台山市城市管理局原局长甄励行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83.80 |
台山市审计局 |
9 |
江海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82.00 |
江海区审计局 |
9 |
新会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82.00 |
新会区审计局 |
11 |
恩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81.90 |
恩平市审计局 |
12 |
蓬江区财政决算审计 |
81.40 |
财政科 |
13 |
城乡规划局新会分局原党组书记韩芳俊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80.60 |
新会区审计局 |
13 |
江门市农业局原局长张景卓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80.60 |
经责科 |
15 |
江海区外海中学原校长王朝廷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 |
80.40 |
江海区审计局 |
15 |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审计 |
80.40 |
行事科 |
17 |
蓬江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78.80 |
蓬江区审计局 |
18 |
蓬江区原卫生局局长覃红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77.40 |
蓬江区审计局 |
18 |
江门市国资委原主任唐宇霖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77.40 |
企业科 |
20 |
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党组书记周飙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75.40 |
绩效科 |
21 |
鹤山市原计划生育局局长李坚持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74.00 |
鹤山市审计局 |
22 |
鹤山中学原校长黄建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 |
70.80 |
鹤山市审计局 |
23 |
鹤山市纪元中学原校长吕文英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 |
70.20 |
鹤山市审计局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