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开平市审计局对开平市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度,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75,90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3.33%(其中全市完成年度预算收入100.67%);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5,17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34%。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批的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的要求,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因转型期经济增长速度回落和经济下行的压力,2014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仅完成了审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的93.33%,比上年减少292万元,比上年下降0.38%。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上级的有关规定,坚决压缩非生产性和非保障性开支,实现了集中财力保重点,有效地确保了民生领域的投入增长。2014年,市本级民生支出达14.76亿元,比上年增加73万元,推进教育、公共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各项民生事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二、审计结果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情况。
1.基金预算与执行偏差大。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29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7.34%,比上年减收28,595万元,减少37.19%。
2.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市审计局组织了抽查审计。发现相关部门未能对历史存在没有办理环评审批的企业进行核查和重新审批,对个别企业的排污费未能做到应收尽收。
(二)市地税征收调查情况。
抽查门征发票存档资料,发现存在印花税纳税主体错误的情况。房产转让应由合同双方各自缴纳印花税,但征收员将各自需缴纳的印花税合并由一方缴纳,造成合同一方多缴和一方少缴税款的情况。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本次预算执行审计结合4个预算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同时,能够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四)审计署统一安排的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2014年在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市审计局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我市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813户2,594人,其中:租赁补贴144户364人,租金减免4户12人,住房实物配租665户2,218人。
三、审计建议
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推进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
(二)加强各类预算有机衔接,进一步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的吻合度,减少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脱节现象。
(三)相关部门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解决因历史原因而未办理审批和申报手续问题,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全面、足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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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开平市审计局对开平市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度,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75,90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3.33%(其中全市完成年度预算收入100.67%);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5,17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34%。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批的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的要求,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因转型期经济增长速度回落和经济下行的压力,2014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仅完成了审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的93.33%,比上年减少292万元,比上年下降0.38%。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上级的有关规定,坚决压缩非生产性和非保障性开支,实现了集中财力保重点,有效地确保了民生领域的投入增长。2014年,市本级民生支出达14.76亿元,比上年增加73万元,推进教育、公共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各项民生事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二、审计结果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情况。
1.基金预算与执行偏差大。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29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7.34%,比上年减收28,595万元,减少37.19%。
2.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市审计局组织了抽查审计。发现相关部门未能对历史存在没有办理环评审批的企业进行核查和重新审批,对个别企业的排污费未能做到应收尽收。
(二)市地税征收调查情况。
抽查门征发票存档资料,发现存在印花税纳税主体错误的情况。房产转让应由合同双方各自缴纳印花税,但征收员将各自需缴纳的印花税合并由一方缴纳,造成合同一方多缴和一方少缴税款的情况。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本次预算执行审计结合4个预算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同时,能够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四)审计署统一安排的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2014年在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市审计局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我市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813户2,594人,其中:租赁补贴144户364人,租金减免4户12人,住房实物配租665户2,218人。
三、审计建议
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推进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
(二)加强各类预算有机衔接,进一步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的吻合度,减少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脱节现象。
(三)相关部门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解决因历史原因而未办理审批和申报手续问题,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全面、足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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