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4年开平市审计局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开平市审计局是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向市人民政府和江门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按规定对市委、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平市审计局下设6个股室,包括办公室、经济责任股、财金股、经贸股、农业行事股、法规股。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1个事业单位:农村审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开平市审计局编制20人,实有17人,离退休8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8人,实有7人。政府雇员编制3人,实有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市审计局认真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认真落实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责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积极履行责任,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各项工作绩效较好。
(一)受市政府委托完成了年度预算审计,审计报告获得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完成审计项目共32项,为年度计划任务的153%,其中预算审计和税收征管审计5项,经济责任审计19项,专项审计2项,财务收支审计1项,审计调查5项,另审计和延伸审计单位42个;完成“回头看”跟踪审计项目11项,全部问题已经督促整改落实;协助配合支持市纪委、检察院、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规划局、国土局等部门完成审计调查或作出结论23个;接受咨询解答疑难问题40多个。
(二)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跟踪调查工作(一共13个项目,总投资189298.99万元),和政府债务审计,为市政府有效推动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三)配合协助完成了国家土地专项审计和社会抚养费专项审计等大规模审计2项,提前加入审计调查,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审前的整改工作,减低了违规风险,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的稳定。
(四)有效维护了国有资金的安全,查出违规资金60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查出和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5026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16个,向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102条,将较大的违规问题的发生较好地堵住。
(五)加强内审内控的指导工作,全面与全市各镇财政所长、财务人员和市直相关部门主管会计面对面的业务沟通,帮助和指导这些单位进一步健全制度和依法规范账户。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378.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10万元,占85%;项目收入55万元,占15%;上年结转结余为0。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378.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378.10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323.10万元,占85%;主要为:工资福利性支出25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68万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55万元,占15%。属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审计工作专项经费。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开平审计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8.6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79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含下属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汽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年票、年审等费用。
(五)公务接待费支出17.83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98次,接待人数共763人(含下属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局机关、市直审计单位和审计系统相关单位的日常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8.6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37万元,减少原因:2014年局机关及市直审计单位没有使用财政拨款购买公务用车。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6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7.8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7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相关附件:
第一部分 2014年开平市审计局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开平市审计局是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向市人民政府和江门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按规定对市委、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平市审计局下设6个股室,包括办公室、经济责任股、财金股、经贸股、农业行事股、法规股。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1个事业单位:农村审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开平市审计局编制20人,实有17人,离退休8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8人,实有7人。政府雇员编制3人,实有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市审计局认真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认真落实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责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积极履行责任,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各项工作绩效较好。
(一)受市政府委托完成了年度预算审计,审计报告获得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完成审计项目共32项,为年度计划任务的153%,其中预算审计和税收征管审计5项,经济责任审计19项,专项审计2项,财务收支审计1项,审计调查5项,另审计和延伸审计单位42个;完成“回头看”跟踪审计项目11项,全部问题已经督促整改落实;协助配合支持市纪委、检察院、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规划局、国土局等部门完成审计调查或作出结论23个;接受咨询解答疑难问题40多个。
(二)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跟踪调查工作(一共13个项目,总投资189298.99万元),和政府债务审计,为市政府有效推动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三)配合协助完成了国家土地专项审计和社会抚养费专项审计等大规模审计2项,提前加入审计调查,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审前的整改工作,减低了违规风险,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的稳定。
(四)有效维护了国有资金的安全,查出违规资金60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查出和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5026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16个,向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102条,将较大的违规问题的发生较好地堵住。
(五)加强内审内控的指导工作,全面与全市各镇财政所长、财务人员和市直相关部门主管会计面对面的业务沟通,帮助和指导这些单位进一步健全制度和依法规范账户。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378.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10万元,占85%;项目收入55万元,占15%;上年结转结余为0。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378.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378.10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323.10万元,占85%;主要为:工资福利性支出25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68万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55万元,占15%。属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审计工作专项经费。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开平审计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8.6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79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含下属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汽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年票、年审等费用。
(五)公务接待费支出17.83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98次,接待人数共763人(含下属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局机关、市直审计单位和审计系统相关单位的日常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8.6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37万元,减少原因:2014年局机关及市直审计单位没有使用财政拨款购买公务用车。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6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7.8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7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