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2015年开平市审计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开平市审计局是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向市人民政府和江门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按规定对市委、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平市审计局下设6个股室,包括办公室、经济责任股、财金股、经贸股、农业行事股、法规股。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1个事业单位:农村审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开平市审计局编制20人,实有17人,离退休8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8人,实有7人。政府雇员编制3人,实有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局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形势下,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好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一是加强财政审计;二是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三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四是加强专项资金审计;五是加强财务收支审计;六是做好市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37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68万元,占100%;上年结转结余为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370.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0.68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5.86万元,占77.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9万元,占12.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49万元,占3.6%;住房保障(类)支出24.43万元,占6.6%。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支出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拨款安排的支出共370.6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314.6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5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审计工作专项经费50万元,购置办公设备6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开平审计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2.6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15年度没有安排出国(境)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77万元,主要包括汽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年票、年审等费用。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3.91万元。主要包括上级机关和下级单位来人接待费等。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2.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0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8.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09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98万元,减少原因:根据厉行节约的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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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15年开平市审计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开平市审计局是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向市人民政府和江门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按规定对市委、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平市审计局下设6个股室,包括办公室、经济责任股、财金股、经贸股、农业行事股、法规股。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1个事业单位:农村审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开平市审计局编制20人,实有17人,离退休8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8人,实有7人。政府雇员编制3人,实有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局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形势下,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好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一是加强财政审计;二是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三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四是加强专项资金审计;五是加强财务收支审计;六是做好市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37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68万元,占100%;上年结转结余为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370.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0.68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5.86万元,占77.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9万元,占12.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49万元,占3.6%;住房保障(类)支出24.43万元,占6.6%。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支出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拨款安排的支出共370.6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314.6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5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审计工作专项经费50万元,购置办公设备6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开平审计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2.6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15年度没有安排出国(境)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77万元,主要包括汽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年票、年审等费用。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3.91万元。主要包括上级机关和下级单位来人接待费等。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2.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0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8.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09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98万元,减少原因:根据厉行节约的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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