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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加强学习宣传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撰写时间:2016-02-1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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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纪委《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开纪〔2015〕44号)精神,水务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宣传,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工作,消除干部监督盲区,促进干部作风建设。

一是领导重视,专题学习。将开纪〔2015〕44号文印发到局股室、直属各单位,让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引起重视,过好工作时间“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在系统年终总结会上,局纪检组长领学开纪〔2015〕44号文,局主要领导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维护自身公众形象,盯住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的监督检查,重点看管好自身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二是集中学习,强化意识。召开局全体同志会议,集中学习《开平市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开纪〔2016〕2号),要求大家加强“八小时以外”活动自律,不做任何违法违规违纪和对社会公共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情。同时,将开纪〔2016〕2号印发局直属各单位,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引起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过好工作时间“八小时以外”的生活。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单位实际,在党员公开栏宣传“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精神实质、总体目标、监督内容和方式、工作要求等。公开本单位受监督对象的姓名、职务;公开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行为规范。在单位显眼位置设置宣传横幅两条,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八小时以外” 宣传标语,在局网站、微信及时发布“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动态。通过积极宣传,营造“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是落实承诺,自重自律。局领导党员干部及直属各单位正副职领导作出“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政治规矩,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到自重、自醒、自谨、自律,保持水务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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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加强学习宣传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撰写时间:2016-02-16
来源: 本网

按照市纪委《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开纪〔2015〕44号)精神,水务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宣传,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工作,消除干部监督盲区,促进干部作风建设。

一是领导重视,专题学习。将开纪〔2015〕44号文印发到局股室、直属各单位,让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引起重视,过好工作时间“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在系统年终总结会上,局纪检组长领学开纪〔2015〕44号文,局主要领导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维护自身公众形象,盯住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的监督检查,重点看管好自身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二是集中学习,强化意识。召开局全体同志会议,集中学习《开平市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开纪〔2016〕2号),要求大家加强“八小时以外”活动自律,不做任何违法违规违纪和对社会公共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情。同时,将开纪〔2016〕2号印发局直属各单位,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引起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过好工作时间“八小时以外”的生活。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单位实际,在党员公开栏宣传“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精神实质、总体目标、监督内容和方式、工作要求等。公开本单位受监督对象的姓名、职务;公开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行为规范。在单位显眼位置设置宣传横幅两条,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八小时以外” 宣传标语,在局网站、微信及时发布“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动态。通过积极宣传,营造“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是落实承诺,自重自律。局领导党员干部及直属各单位正副职领导作出“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政治规矩,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到自重、自醒、自谨、自律,保持水务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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