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三防〔2016〕41号
关于下达2016年报汛报旱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道)三防办,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市供水集团公司:
现将江门市三防指挥部《转省防总发关于下达2016年报汛报旱任务的通知》(江三防〔2016〕32号)的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现就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2016年我市防汛报旱任务具体包括2宗大型水库、3宗中型水库和35宗小型水库,名录详见附件3《2016年全省报汛报旱水库名录》。
(二)信息报送要素包括:降雨量、库水位、蓄水量、入库流量和出库流量等。
二、报送要求
(一)2宗大型水库(见附件3-表1)须全年每日报送8时的水库信息,泄洪期间须实时报送。
(二)3宗中型水库(见附件3-表2)在4月15日-10月15日须每日报送8时的水库信息;在10月16日-4月14日须报送每月1日、11日、21日8时水库信息,泄洪期间须实时报送。
(三)35宗小型水库(见附件3-表3),全年须报送每月1日、11日、21日8时水库信息,蓄水量信息,泄洪期间须实时报送。
(四)信息报送工作须在当日8时15分前完成,其他时间水库信息须在观测时间15分钟内报出。
三、报送办法及有关要求
(一)各管理单位需收集好辖区各水库的水雨情信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报汛报旱任务,按时按量完成报汛报旱任务,报送信息务必及时、准确。(附件1-4电子版发送至各单位邮箱,请自行下载)
(二)各管理单位尽量采用网络报汛方式向市水文局报汛。(报汛网址为:HTTP://120.236.150.93/NETFLOOD/LOGIN.JSP 联系电话:0750-3920979 江门水文分局)
附件:《转发省防总关于下达2016年报汛报旱任务的通知》(江三防〔2016〕32号)
开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16年5月20日
(联系人:蓝伟光,联系电话:2292247)
相关附件:
开三防〔2016〕41号
关于下达2016年报汛报旱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道)三防办,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市供水集团公司:
现将江门市三防指挥部《转省防总发关于下达2016年报汛报旱任务的通知》(江三防〔2016〕32号)的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现就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2016年我市防汛报旱任务具体包括2宗大型水库、3宗中型水库和35宗小型水库,名录详见附件3《2016年全省报汛报旱水库名录》。
(二)信息报送要素包括:降雨量、库水位、蓄水量、入库流量和出库流量等。
二、报送要求
(一)2宗大型水库(见附件3-表1)须全年每日报送8时的水库信息,泄洪期间须实时报送。
(二)3宗中型水库(见附件3-表2)在4月15日-10月15日须每日报送8时的水库信息;在10月16日-4月14日须报送每月1日、11日、21日8时水库信息,泄洪期间须实时报送。
(三)35宗小型水库(见附件3-表3),全年须报送每月1日、11日、21日8时水库信息,蓄水量信息,泄洪期间须实时报送。
(四)信息报送工作须在当日8时15分前完成,其他时间水库信息须在观测时间15分钟内报出。
三、报送办法及有关要求
(一)各管理单位需收集好辖区各水库的水雨情信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报汛报旱任务,按时按量完成报汛报旱任务,报送信息务必及时、准确。(附件1-4电子版发送至各单位邮箱,请自行下载)
(二)各管理单位尽量采用网络报汛方式向市水文局报汛。(报汛网址为:HTTP://120.236.150.93/NETFLOOD/LOGIN.JSP 联系电话:0750-3920979 江门水文分局)
附件:《转发省防总关于下达2016年报汛报旱任务的通知》(江三防〔2016〕32号)
开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16年5月20日
(联系人:蓝伟光,联系电话:229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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