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水建管〔2016〕23号
关于对市重点堤围工程管理进行检查的通知
开平市三埠、长沙、水口、塘口、赤坎、沙塘、百合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落实《开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平市重点堤围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府办[2013]55号)精神,加强和规范重点堤围工程管理工作,根据工作安排,计划于2016年11月24日至25日对全市2016年度的重点堤围和河道的管理情况进行第二次综合检查。综合检查的安排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由市水务局、财政局和镇相关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陈永康
组员:陈锡深、张小斌、张志伟、邝旭明、梁健华、财政局农业股1人。
二、行程安排
11月24日上午检查三埠三围堤、石海堤;水口金山堤、泮村堤。
11月24日下午检查沙塘南堤、北堤;长沙楼冈堤、八一堤;塘口干堤。
11月25日上午检查赤坎江北堤、江南堤;百合北堤。
三、有关要求
1、检查组成员要求于每日8时30分前到水务局集中,早餐自备,车辆统一安排。
2、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对照《开平市重点堤围工程管理检查评分标准表》的有关标准对每项工程进行认真打分,确保公正公平。
3、请各单位按照重点堤围工程管理检查评分标准表的要求进行逐项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完善。检查时,各单位要提供堤围工程防汛指挥机构、防洪预案、防洪责任书、工程管理责任书、巡查记录、工程养护经费落实证明(包括财政所拨付证明和养护承包款支付证明等)等资料备查。
附件:1、开平市重点堤围工程管理检查评分表
2、2016年第一次堤围检查评分汇总表
开平市水务局
2016年11月4日
抄送:开平市财政局、各有关镇(街)人民政府
相关附件:
开水建管〔2016〕23号
关于对市重点堤围工程管理进行检查的通知
开平市三埠、长沙、水口、塘口、赤坎、沙塘、百合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落实《开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平市重点堤围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府办[2013]55号)精神,加强和规范重点堤围工程管理工作,根据工作安排,计划于2016年11月24日至25日对全市2016年度的重点堤围和河道的管理情况进行第二次综合检查。综合检查的安排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由市水务局、财政局和镇相关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陈永康
组员:陈锡深、张小斌、张志伟、邝旭明、梁健华、财政局农业股1人。
二、行程安排
11月24日上午检查三埠三围堤、石海堤;水口金山堤、泮村堤。
11月24日下午检查沙塘南堤、北堤;长沙楼冈堤、八一堤;塘口干堤。
11月25日上午检查赤坎江北堤、江南堤;百合北堤。
三、有关要求
1、检查组成员要求于每日8时30分前到水务局集中,早餐自备,车辆统一安排。
2、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对照《开平市重点堤围工程管理检查评分标准表》的有关标准对每项工程进行认真打分,确保公正公平。
3、请各单位按照重点堤围工程管理检查评分标准表的要求进行逐项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完善。检查时,各单位要提供堤围工程防汛指挥机构、防洪预案、防洪责任书、工程管理责任书、巡查记录、工程养护经费落实证明(包括财政所拨付证明和养护承包款支付证明等)等资料备查。
附件:1、开平市重点堤围工程管理检查评分表
2、2016年第一次堤围检查评分汇总表
开平市水务局
2016年11月4日
抄送:开平市财政局、各有关镇(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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