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水农〔2016〕12号
关于广东皇冠年产胶粘带2.05亿平方米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广东皇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广东皇冠年产胶粘带2.05亿平方米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东皇冠年产胶粘带2.05亿平方米项目位于开平市苍城镇六合村第二工业园五区5号。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86公顷,总建筑面积为9.1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胶粘带的厂房10栋、仓库4栋、宿舍楼2栋、办公楼1栋、设备房、消防泵房、污水处理池、罐区、厂区道路、绿化区域等附属配套设施,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4.58万立方米,其中开挖土石方量为2.12万立方米,回填土石方量为2.46万立方米,外购方量为0.34万立方米,不产生废弃土石方。工程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000万元。工程已于2015年9月开始施工,计划于2017年4月完工,总工期约20个月。
项目区地属丘陵谷地地貌,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22℃,多年平均降雨量1782毫米,土壤类型主要为赤红壤,地带性植被为常绿阔叶混交林。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流失容许值为500吨/(平方公里�年)。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国家及广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生产类三级标准。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较充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防治责任范围明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方案编制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基建期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平年定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即2017年合理。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作为该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依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项目建设扰动的土地面积11.86公顷,预测新增水土流失量1134.3吨。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并作为水土保持设施评估及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参考指标。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11.86公顷,全部为项目建设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总体方案,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建成区、在建区和施工营区3个防治分区。施工期要做好对水土流失敏感区域特别是周边市政排水管网的防护。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监测布局基本可行。下阶段应制定具体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与项目建设同步开展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可结合主体工程施工监理进行。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基建期的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498.17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1.2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元。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 [1995]95 号文《广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开发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地面坡度在5度以上,林草覆盖率50%以上的区域,造成水土流失量超过500吨/(平方公里�年)以上的区域,必须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据扰动地表的地类分析,结合现场踏勘,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11.86公顷,建设单位在接收该用地时,场地已由当地政府做好三通一平,故本项目地面坡度在5度以下,林草覆盖率在50%以下,项目用地未达到粤府[1995]95 号文规定的缴费条件,因此无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建设管理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土保持专项资金,按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要求,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注重项目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护措施。
(二)加强水土保持日常工作管理,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有水土保持方面的内容,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落实到施工单位。
(三)结合主体工程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监理任务,保证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四)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情况,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及时向我局申请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此页无正文)
开平市水务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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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农〔2016〕12号
关于广东皇冠年产胶粘带2.05亿平方米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广东皇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广东皇冠年产胶粘带2.05亿平方米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东皇冠年产胶粘带2.05亿平方米项目位于开平市苍城镇六合村第二工业园五区5号。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86公顷,总建筑面积为9.1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胶粘带的厂房10栋、仓库4栋、宿舍楼2栋、办公楼1栋、设备房、消防泵房、污水处理池、罐区、厂区道路、绿化区域等附属配套设施,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4.58万立方米,其中开挖土石方量为2.12万立方米,回填土石方量为2.46万立方米,外购方量为0.34万立方米,不产生废弃土石方。工程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000万元。工程已于2015年9月开始施工,计划于2017年4月完工,总工期约20个月。
项目区地属丘陵谷地地貌,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22℃,多年平均降雨量1782毫米,土壤类型主要为赤红壤,地带性植被为常绿阔叶混交林。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流失容许值为500吨/(平方公里�年)。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国家及广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生产类三级标准。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较充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防治责任范围明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方案编制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基建期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平年定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即2017年合理。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作为该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依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项目建设扰动的土地面积11.86公顷,预测新增水土流失量1134.3吨。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并作为水土保持设施评估及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参考指标。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11.86公顷,全部为项目建设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总体方案,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建成区、在建区和施工营区3个防治分区。施工期要做好对水土流失敏感区域特别是周边市政排水管网的防护。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监测布局基本可行。下阶段应制定具体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与项目建设同步开展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可结合主体工程施工监理进行。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基建期的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498.17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1.2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元。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 [1995]95 号文《广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开发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地面坡度在5度以上,林草覆盖率50%以上的区域,造成水土流失量超过500吨/(平方公里�年)以上的区域,必须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据扰动地表的地类分析,结合现场踏勘,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11.86公顷,建设单位在接收该用地时,场地已由当地政府做好三通一平,故本项目地面坡度在5度以下,林草覆盖率在50%以下,项目用地未达到粤府[1995]95 号文规定的缴费条件,因此无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建设管理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土保持专项资金,按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要求,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注重项目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护措施。
(二)加强水土保持日常工作管理,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有水土保持方面的内容,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落实到施工单位。
(三)结合主体工程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监理任务,保证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四)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情况,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及时向我局申请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此页无正文)
开平市水务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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