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关注我们:
    • 搜索
  • 繁体版   |  无障碍  |  关怀版  |  网站支持IPv6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实施方案
撰写时间:2016-06-02
来源: 本网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拟选取部分水能资源丰富的国家级贫困县,开展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采取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方式,探索“国家引导、市场运作、贫困户持续受益”的扶贫模式,建立贫困户直接受益机制。

  为做好试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制定并印发了《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试点项目筛选工作,于2016年5月25日前提出试点项目的投资计划,并以打捆方式(包括小水电扶贫电站装机规模、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等)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实施方案提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是以帮扶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民脱贫为目标的公益性工程。综合考虑我国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能力和扶贫电站筹资等因素,项目资金筹措主要包括国家投资和企业自筹(含银行贷款)两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负责落实,中央安排预算内补助投资每千瓦4000元。鼓励扶贫工作任务重的省积极落实省级财政投资,扶持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

相关附件: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网站首页
开平风采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务互动
  首页 > 开平市政府网 > 信息公开目录 > 开平市水利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实施方案
撰写时间:2016-06-02
来源: 本网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拟选取部分水能资源丰富的国家级贫困县,开展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采取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方式,探索“国家引导、市场运作、贫困户持续受益”的扶贫模式,建立贫困户直接受益机制。

  为做好试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制定并印发了《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试点项目筛选工作,于2016年5月25日前提出试点项目的投资计划,并以打捆方式(包括小水电扶贫电站装机规模、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等)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实施方案提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是以帮扶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民脱贫为目标的公益性工程。综合考虑我国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能力和扶贫电站筹资等因素,项目资金筹措主要包括国家投资和企业自筹(含银行贷款)两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负责落实,中央安排预算内补助投资每千瓦4000元。鼓励扶贫工作任务重的省积极落实省级财政投资,扶持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