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三防〔2016〕13号
转发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站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林场、市属水库、大沙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
现将江门市水务局《转发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站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江水机[2016]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或单位内水电站自查自纠工作。对本辖区或单位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加强督促检查,限时完成整改。
二、认真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管作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机制。根据相关责任人的变动情况,重新签订《开平市小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责任书每年一签。
三、要求各水电站业主于4月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检查表(附件3,列入增效扩容技术改造项目的在建工程同时填写附件2)连同《开平市小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报我局机电管理股备案。
四、我局将根据各水电站的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联系人:邹好术 电话(兼传真):2275373
邮箱:522634698@QQ.COM
开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16年3月28日
开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印发
相关附件:
开三防〔2016〕13号
转发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站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林场、市属水库、大沙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
现将江门市水务局《转发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站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江水机[2016]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或单位内水电站自查自纠工作。对本辖区或单位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加强督促检查,限时完成整改。
二、认真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管作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机制。根据相关责任人的变动情况,重新签订《开平市小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责任书每年一签。
三、要求各水电站业主于4月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检查表(附件3,列入增效扩容技术改造项目的在建工程同时填写附件2)连同《开平市小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报我局机电管理股备案。
四、我局将根据各水电站的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联系人:邹好术 电话(兼传真):2275373
邮箱:522634698@QQ.COM
开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16年3月28日
开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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