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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水务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撰写时间:2016-03-2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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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水务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
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5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开平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5年本)》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局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开平市水务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2209969(市编办)

来信地址:开平市长沙光华路1

     开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股(收)

邮  编:529300

开平市水务局

2016328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开平市水务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

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市政府: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0大项18子项,已按要求纳入《开平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5年本)》,已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共31宗,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取水许可证核发12宗;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5宗;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2宗;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8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申请4宗。

(二)依法实施情况。一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我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开府令8号)、《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开府令9号)等文件规定指引,我局经过认真梳理后,应取消、委托、下放、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并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程序予以实施。二是优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最简化的审批程序和最短的审批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在办事大厅的办事指南中公布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及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限时审批办结。三是推行集中受理制度。按照公开、规范、便民、高效的要求,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由市水务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按照登记权限进行统一受理,窗口经审核资料符合要求后,根据事项内容送我局相关业务股室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由窗口统一发证、办结,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四是加强业务指导。我局加强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指导,督促、翠山源管委会、赤坎古镇管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审批工作,及时调整办事程序,并做好向社会发布公告的工作。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日常的监督工作,不定期抽查各市、区的落实情况。

(三)公开公示情况。一是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进驻开平市网上办事大厅,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将实施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文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情况,通过印发制度汇编、办事指南及网络发布等形式进行公示,便于公众翻阅、下载。三是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宣传板报等,对主要办事流程、投诉方式等进行公示,便于办事群众了解情况;采取窗口统一摆放办事指南、工作人员挂牌服务、设置台牌等导向性载体公示,使公众一目了然。

(四)监督管理情况。一是在我局门户网站、行政服务总汇办事窗口公开栏设置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办事效能。二是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加强检查督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成立风险防控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包括行政审批在内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制约与监督。三是通过市纪委的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监督管理,以业务完成情况作为监察标准,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实时或办结监督。2015年我局暂未发现超时办结行为,全年未收到涉及行政许可行为的举报、投诉。

(五)实施效果情况。201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达到设立行政许可预期效果;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利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富有成效;主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对象认可度和满意度高。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行政许可审批时间减半再减半与水利工程技术性强、环节多、审批时间长存在一定的不相适应。水利审批事项与一些简单涉民审批事项相比,业务受理流程及材料审查较为严格,所花费的审批时间较多,在人手不变的情况下需尽最大努力克服超时审批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等服务承诺制度,有效落实行政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继续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特此报告

开平市水务局

201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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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水务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撰写时间:2016-03-28
来源: 本网

开平市水务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
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5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开平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5年本)》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局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开平市水务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2209969(市编办)

来信地址:开平市长沙光华路1

     开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股(收)

邮  编:529300

开平市水务局

2016328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开平市水务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

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市政府: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0大项18子项,已按要求纳入《开平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5年本)》,已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共31宗,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取水许可证核发12宗;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5宗;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2宗;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8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申请4宗。

(二)依法实施情况。一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我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开府令8号)、《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开府令9号)等文件规定指引,我局经过认真梳理后,应取消、委托、下放、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并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程序予以实施。二是优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最简化的审批程序和最短的审批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在办事大厅的办事指南中公布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及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限时审批办结。三是推行集中受理制度。按照公开、规范、便民、高效的要求,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由市水务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按照登记权限进行统一受理,窗口经审核资料符合要求后,根据事项内容送我局相关业务股室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由窗口统一发证、办结,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四是加强业务指导。我局加强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指导,督促、翠山源管委会、赤坎古镇管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审批工作,及时调整办事程序,并做好向社会发布公告的工作。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日常的监督工作,不定期抽查各市、区的落实情况。

(三)公开公示情况。一是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进驻开平市网上办事大厅,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将实施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文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情况,通过印发制度汇编、办事指南及网络发布等形式进行公示,便于公众翻阅、下载。三是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宣传板报等,对主要办事流程、投诉方式等进行公示,便于办事群众了解情况;采取窗口统一摆放办事指南、工作人员挂牌服务、设置台牌等导向性载体公示,使公众一目了然。

(四)监督管理情况。一是在我局门户网站、行政服务总汇办事窗口公开栏设置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办事效能。二是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加强检查督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成立风险防控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包括行政审批在内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制约与监督。三是通过市纪委的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监督管理,以业务完成情况作为监察标准,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实时或办结监督。2015年我局暂未发现超时办结行为,全年未收到涉及行政许可行为的举报、投诉。

(五)实施效果情况。201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达到设立行政许可预期效果;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利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富有成效;主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对象认可度和满意度高。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行政许可审批时间减半再减半与水利工程技术性强、环节多、审批时间长存在一定的不相适应。水利审批事项与一些简单涉民审批事项相比,业务受理流程及材料审查较为严格,所花费的审批时间较多,在人手不变的情况下需尽最大努力克服超时审批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等服务承诺制度,有效落实行政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继续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特此报告

开平市水务局

201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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