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7大项18子项,已按要求全部纳入《开平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已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已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率100%。2017年全年行政许可的共申请50宗,受理50宗,办结50宗。全年行政许可在窗口办理的数量为50宗,占全年办理事项100%,同时,所有办理事项在窗口受理后也都录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二)委托制改革情况。本单位委托事项共19项,其中,1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5项管理职权事项;自2017年6月12日至今,共办理委托事项3宗。本单位于2017年7月17日顺利承接并迅速成立委托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工作动员会。会后,各相应业务股室迅速对照下放审批事项的内容和流程要求,尽快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主动向江门市水务局对口科室请教学习,接收对口科室的指导;熟悉下放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硬件要求等等,编写并更新了相应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等;办公室也迅速整理制定并出台了此次行政委托制改革的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三)依法实施情况。一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本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开府令8号)、《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开府令9号)等文件规定指引,经过认真梳理后,应取消、委托、下放、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并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程序予以实施。二是优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最简化的审批程序和最短的审批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在办事大厅的办事指南中公布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及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限时审批办结。三是办事大厅推行“邑门式”改革后,本单位积极响应,切实做到了事项进驻到位,事项审批权进驻到位,首席代表进驻到位。综合窗口经审核资料符合要求后,单位相关业务股室及时领取资料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由综合发证窗口统一发证、办结,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指导,督促、翠山源管委会、赤坎古镇管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审批工作,及时调整办事程序,并做好向社会发布公告的工作。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日常的监督工作,不定期抽查各市、区的落实情况。
(四)公开公示情况。一是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进驻开平市网上办事大厅,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将实施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文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情况,通过印发制度汇编、办事指南及网络发布等形式进行公示,便于公众翻阅、下载。三是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宣传板报等,对主要办事流程、投诉方式等进行公示,便于办事群众了解情况;采取窗口统一摆放办事指南、工作人员挂牌服务、设置台牌等导向性载体公示,使公众一目了然。
(五)推行标准化情况。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于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编写《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并打印纸质放置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方便群众参阅;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事实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把单位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纳入《开平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目录清单(第一批)》、《开平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目录清单(第二批)》;按编办要求梳理行政职权中介服务事项11项。
(六)创新方式情况。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邑门式”服务窗口,做到“一门一窗式,线上受理,线下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优化审批流程;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减半再减半,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资料,积极引导申请人阅读办事指南,使其清晰了解事项办理手续,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七)监督管理情况。一是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行政服务总汇办事窗口公开栏设置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办事效能。二是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加强检查督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成立风险防控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包括行政审批在内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制约与监督。三是通过市纪委的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监督管理,以业务完成情况作为监察标准,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实时或办结监督。2017年本单位暂未发现超时办结行为,全年未收到涉及行政许可行为的举报、投诉。四是不定期对近几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工作,如于2017年6月和12月对西环大桥、杜溪桥、东环大桥、环城公路(东环段)和省道S274线开平市市区改线工程中桥及排水箱涵工程和北环东延线一期工程水口河大桥等项目进行了两次监督检查。被检单位就项目审批情况、施工单位情况、开工时间、项目进展情况、工程建设计划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提供了工程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和防洪应急预案等材料。检查组通过实地监督及资料检查,对被检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执行效果良好。
(八)实施效果情况。2017年,本单位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主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对象认可度和满意度高;由于行政许可审批时间减半再减半与水利工程技术性强、环节多、审批时间长存在一定的不相适应,本单位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资料,及时报送纸质材料到相应股室进行审批,严格控制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达到设立行政许可预期效果。行政许可实施以来,为群众、企业带来便利,进一步推动社会经济效益,同时又有利于水质水资源保护,逐渐提高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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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7大项18子项,已按要求全部纳入《开平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已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已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率100%。2017年全年行政许可的共申请50宗,受理50宗,办结50宗。全年行政许可在窗口办理的数量为50宗,占全年办理事项100%,同时,所有办理事项在窗口受理后也都录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二)委托制改革情况。本单位委托事项共19项,其中,1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5项管理职权事项;自2017年6月12日至今,共办理委托事项3宗。本单位于2017年7月17日顺利承接并迅速成立委托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工作动员会。会后,各相应业务股室迅速对照下放审批事项的内容和流程要求,尽快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主动向江门市水务局对口科室请教学习,接收对口科室的指导;熟悉下放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硬件要求等等,编写并更新了相应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等;办公室也迅速整理制定并出台了此次行政委托制改革的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三)依法实施情况。一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本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开府令8号)、《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开府令9号)等文件规定指引,经过认真梳理后,应取消、委托、下放、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并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程序予以实施。二是优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最简化的审批程序和最短的审批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在办事大厅的办事指南中公布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及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限时审批办结。三是办事大厅推行“邑门式”改革后,本单位积极响应,切实做到了事项进驻到位,事项审批权进驻到位,首席代表进驻到位。综合窗口经审核资料符合要求后,单位相关业务股室及时领取资料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由综合发证窗口统一发证、办结,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指导,督促、翠山源管委会、赤坎古镇管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审批工作,及时调整办事程序,并做好向社会发布公告的工作。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日常的监督工作,不定期抽查各市、区的落实情况。
(四)公开公示情况。一是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进驻开平市网上办事大厅,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将实施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文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情况,通过印发制度汇编、办事指南及网络发布等形式进行公示,便于公众翻阅、下载。三是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宣传板报等,对主要办事流程、投诉方式等进行公示,便于办事群众了解情况;采取窗口统一摆放办事指南、工作人员挂牌服务、设置台牌等导向性载体公示,使公众一目了然。
(五)推行标准化情况。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于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编写《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并打印纸质放置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方便群众参阅;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事实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把单位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纳入《开平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目录清单(第一批)》、《开平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目录清单(第二批)》;按编办要求梳理行政职权中介服务事项11项。
(六)创新方式情况。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邑门式”服务窗口,做到“一门一窗式,线上受理,线下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优化审批流程;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减半再减半,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资料,积极引导申请人阅读办事指南,使其清晰了解事项办理手续,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七)监督管理情况。一是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行政服务总汇办事窗口公开栏设置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办事效能。二是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加强检查督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成立风险防控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包括行政审批在内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制约与监督。三是通过市纪委的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监督管理,以业务完成情况作为监察标准,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实时或办结监督。2017年本单位暂未发现超时办结行为,全年未收到涉及行政许可行为的举报、投诉。四是不定期对近几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工作,如于2017年6月和12月对西环大桥、杜溪桥、东环大桥、环城公路(东环段)和省道S274线开平市市区改线工程中桥及排水箱涵工程和北环东延线一期工程水口河大桥等项目进行了两次监督检查。被检单位就项目审批情况、施工单位情况、开工时间、项目进展情况、工程建设计划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提供了工程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和防洪应急预案等材料。检查组通过实地监督及资料检查,对被检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执行效果良好。
(八)实施效果情况。2017年,本单位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主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对象认可度和满意度高;由于行政许可审批时间减半再减半与水利工程技术性强、环节多、审批时间长存在一定的不相适应,本单位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资料,及时报送纸质材料到相应股室进行审批,严格控制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达到设立行政许可预期效果。行政许可实施以来,为群众、企业带来便利,进一步推动社会经济效益,同时又有利于水质水资源保护,逐渐提高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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