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水办〔2017〕6号
关于成立开平市水务局筹备开平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及省水利厅、江门市水务局、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我局筹备开平市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开平市水务局筹备开平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我局推进开平市河长制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开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牵头研究制订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协调、推动和督促全面推行河长制措施的组织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拓天(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谭练宏(党组成员、副局长)
司徒美杏(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永康(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清洲(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立峰(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锡深(副主任科员)
组 员:李志权(办公室主任)
谢和发(水资源管理股股长)
吴思明(法规与安全监督股股长)
周玉绪(计划财务股股长)
张小斌(建设与管理股股长)
裴乐民(水保农水股股长)
邹好术(机电管理股股长)
利健康(给排水管理股股长)
张路瑜(三防办主任)
郑博虎(市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黄顺宁(市大沙水电站副主任)
梁仁礼(市污水处理服务中心主任)
岑锦湖(市大沙河水库主任)
胡杏衡(市镇海水库主任)
谭绍波(市狮山水库主任)
梁兆辉(市立新水库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主 任:陈永康
副主任:谢和发
成 员:周振波、张美仪、胡铨钧、黄雪银、吴坚伦、劳颖娜、彭亮、陈增亮
其中,周振波、张美仪、胡铨钧三位同志抽调集中办公,为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下阶段视上级推进河长制工作具体开展情况,若仍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单位确定。
开平市水务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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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办〔2017〕6号
关于成立开平市水务局筹备开平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及省水利厅、江门市水务局、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我局筹备开平市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开平市水务局筹备开平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我局推进开平市河长制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开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牵头研究制订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协调、推动和督促全面推行河长制措施的组织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拓天(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谭练宏(党组成员、副局长)
司徒美杏(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永康(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清洲(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立峰(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锡深(副主任科员)
组 员:李志权(办公室主任)
谢和发(水资源管理股股长)
吴思明(法规与安全监督股股长)
周玉绪(计划财务股股长)
张小斌(建设与管理股股长)
裴乐民(水保农水股股长)
邹好术(机电管理股股长)
利健康(给排水管理股股长)
张路瑜(三防办主任)
郑博虎(市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黄顺宁(市大沙水电站副主任)
梁仁礼(市污水处理服务中心主任)
岑锦湖(市大沙河水库主任)
胡杏衡(市镇海水库主任)
谭绍波(市狮山水库主任)
梁兆辉(市立新水库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主 任:陈永康
副主任:谢和发
成 员:周振波、张美仪、胡铨钧、黄雪银、吴坚伦、劳颖娜、彭亮、陈增亮
其中,周振波、张美仪、胡铨钧三位同志抽调集中办公,为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下阶段视上级推进河长制工作具体开展情况,若仍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单位确定。
开平市水务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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