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水安监〔2017〕3号
关于加强清明节前后水上交通安全
监管工作和防治山火的通知
水务系统各单位:
清明节前后,民间传统的扫墓祭祀活动将迎来高峰,借道水库库面通往库中、库边山头进行扫墓祭祀活动的市民较多较频,水上交通安全的管控难度和山火发生的风险增大。为了确保清明节前后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山火,落实管理责任,特提出以下四点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对船舶航行的安全监管工作。拥有船舶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工作船只和执法船只仅限于公务出航使用,不能擅自用于客运作业和其他用途,更不得借用于个人。出航作业时必须做足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装备。严禁无证无牌及酒后出航,严禁酒后病中参与水上作业。当风力达到6级或以上、航行水域出现强对流天气时,所有船舶一律暂停出航,正在作业的船舶也应马上就近回港避风、人员上岸避险。
二、开展船舶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拥有船舶的单位近期要组织开展船舶防汛防台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掌握船舶的安全动态,及时消除排查发现的隐患,并且要切实做好船舶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有效跟踪管理,保障船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
三、加大库面巡查监管的力度和密度。各水库要加强与当地镇安全办、派出所教育办等部门及库边村委会村小组的联系沟通,共同开展“避险自救防淹溺、注重安全拒坐三无船只”宣教活动。加大库面巡查监管的力度和密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在库面客运作业的自用船(“三无”船只)。主动规劝和警诫用自用船只在库面进行客运生意的市民,主动规劝和制止乘坐自用船的人员,确保库面平安。
四、制止各种违规用火行为。各单位遵照市“森防指”的要求,落实野外火源的管理措施,加大对所管辖山林的巡查,特别是加强对山坟墓地等区域的巡查,积极倡导文明祭祀,严防火种进山,做到见火就查、成灾就报,切实做好山火的防治工作。
开平市水务局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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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安监〔2017〕3号
关于加强清明节前后水上交通安全
监管工作和防治山火的通知
水务系统各单位:
清明节前后,民间传统的扫墓祭祀活动将迎来高峰,借道水库库面通往库中、库边山头进行扫墓祭祀活动的市民较多较频,水上交通安全的管控难度和山火发生的风险增大。为了确保清明节前后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山火,落实管理责任,特提出以下四点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对船舶航行的安全监管工作。拥有船舶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工作船只和执法船只仅限于公务出航使用,不能擅自用于客运作业和其他用途,更不得借用于个人。出航作业时必须做足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装备。严禁无证无牌及酒后出航,严禁酒后病中参与水上作业。当风力达到6级或以上、航行水域出现强对流天气时,所有船舶一律暂停出航,正在作业的船舶也应马上就近回港避风、人员上岸避险。
二、开展船舶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拥有船舶的单位近期要组织开展船舶防汛防台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掌握船舶的安全动态,及时消除排查发现的隐患,并且要切实做好船舶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有效跟踪管理,保障船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
三、加大库面巡查监管的力度和密度。各水库要加强与当地镇安全办、派出所教育办等部门及库边村委会村小组的联系沟通,共同开展“避险自救防淹溺、注重安全拒坐三无船只”宣教活动。加大库面巡查监管的力度和密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在库面客运作业的自用船(“三无”船只)。主动规劝和警诫用自用船只在库面进行客运生意的市民,主动规劝和制止乘坐自用船的人员,确保库面平安。
四、制止各种违规用火行为。各单位遵照市“森防指”的要求,落实野外火源的管理措施,加大对所管辖山林的巡查,特别是加强对山坟墓地等区域的巡查,积极倡导文明祭祀,严防火种进山,做到见火就查、成灾就报,切实做好山火的防治工作。
开平市水务局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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