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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撰写时间:2018-03-3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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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开平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1.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开平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2268340(市编办)

来信地址:开平市长沙光华路1号

     开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股(收)

邮  编:529300

开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29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开平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开平市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我局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9项:1、测量标志拆迁审批;2、探矿权变更登记;3、 探矿权延续登记;4、探矿权保留登记;5、探矿权注销登记;6、探矿权转让审批;7、采矿权新立登记;8、采矿权延续登记;9、采矿权变更登记;10、采矿权注销登记;11、划定矿区范围审批;12、采矿权转让审批;1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4、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15、临时用地审批;16、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审;17、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18、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19、地图审核;20、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21、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资质审批;22、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审批;23、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审批;24、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批;25、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26、丙级地质勘查资质审批;27、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28、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29、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目前,我局现有行政许可29项,全部纳入《开平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有16项,未纳入的有13项。

2017年我局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956宗,办结956宗,未办结0宗。

(二)委托制改革情况。我局需承接江门市行政审批委托事项29项,已全部承接;自2017年6月12日至今事项办理了3项;健全了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制度、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等,确保承接事项的业务“无缝对接”。

(三)依法实施情况。2017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开展行政审批,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未发现越权审批,违法审批等情况,审批窗口服务实现零投诉。着力推进国土资源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市编办的要求,全面更新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编写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了各项业务的办事依据、申请资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录入全省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系统。不断对已有办事流程进行优化、简化,提高效率,便民利企,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水平。

(四)公开公示情况。我局对所有需要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能及时向社会公开,把行政服务目录和办事指南卡摆放于局机关大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载体公开公示实施主体、办事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条件、办结时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让企业和群众更加熟悉国土资源业务申办流程。

(五)监督管理情况。为完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我局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一是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了专门的举报信箱、邮箱和投诉电话,并将投诉电话在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各国土资源所公告栏和网站公布,便于群众监督。二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许可审批的监督管理,把行政许可审批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内。我局纪检组对行政审批实施行为的监督情况,并对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处理。2017年我局行政审批服务未出现违纪违法和投诉情况。
(六)实施效果情况。针对现有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局均能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效果,审批服务质量得到申请人的普遍认可,满意程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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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撰写时间:2018-03-30
来源: 本网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开平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1.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开平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2268340(市编办)

来信地址:开平市长沙光华路1号

     开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股(收)

邮  编:529300

开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29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开平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开平市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我局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9项:1、测量标志拆迁审批;2、探矿权变更登记;3、 探矿权延续登记;4、探矿权保留登记;5、探矿权注销登记;6、探矿权转让审批;7、采矿权新立登记;8、采矿权延续登记;9、采矿权变更登记;10、采矿权注销登记;11、划定矿区范围审批;12、采矿权转让审批;1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4、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15、临时用地审批;16、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审;17、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18、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19、地图审核;20、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21、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资质审批;22、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审批;23、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审批;24、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批;25、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26、丙级地质勘查资质审批;27、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28、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29、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目前,我局现有行政许可29项,全部纳入《开平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有16项,未纳入的有13项。

2017年我局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956宗,办结956宗,未办结0宗。

(二)委托制改革情况。我局需承接江门市行政审批委托事项29项,已全部承接;自2017年6月12日至今事项办理了3项;健全了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制度、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等,确保承接事项的业务“无缝对接”。

(三)依法实施情况。2017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开展行政审批,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未发现越权审批,违法审批等情况,审批窗口服务实现零投诉。着力推进国土资源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市编办的要求,全面更新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编写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了各项业务的办事依据、申请资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录入全省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系统。不断对已有办事流程进行优化、简化,提高效率,便民利企,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水平。

(四)公开公示情况。我局对所有需要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能及时向社会公开,把行政服务目录和办事指南卡摆放于局机关大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载体公开公示实施主体、办事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条件、办结时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让企业和群众更加熟悉国土资源业务申办流程。

(五)监督管理情况。为完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我局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一是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了专门的举报信箱、邮箱和投诉电话,并将投诉电话在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各国土资源所公告栏和网站公布,便于群众监督。二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许可审批的监督管理,把行政许可审批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内。我局纪检组对行政审批实施行为的监督情况,并对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处理。2017年我局行政审批服务未出现违纪违法和投诉情况。
(六)实施效果情况。针对现有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局均能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效果,审批服务质量得到申请人的普遍认可,满意程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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