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开平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我市工作主线,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开平,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为重点,把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理论学习
2020年,我局除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央有关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等之外,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进行了重点学习,切实强化了我局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增强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各项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性,营造认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良好环境。
(二)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1.组织部门积极承接和委托下放事项。一方面对照上级取消事项清单和重心下移事项清单进行自查,并相应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进行取消、认领和编制实施清单、权责清单工作,其中取消94项,承接认领就近实施763项。另一方面是积极配合我市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组织各部门梳理委托下放镇街实施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共梳理7个部门共53项依申请事项拟委托下放镇街道实施。
2.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根据省和江门市的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从15个方面统一标准、完善信息,形成实施清单并同步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对外发布实施,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找得到、查的准、办得成”。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依申请行政服务6类事项和行政征收、公共服务事项共8类1674项的清单编制与发布。同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四办”事项清单梳理,其中马上办事项数250项,马上办事项率85%,网上办事项数684项,网上办事项率98%,就近办事项数298项,就近办事项率99%,一次办事项数678项,一次办事项率97%。
3.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组织部门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自查,该保留的保留,该新增的新增,该取消的取消。经自查整改,目前我市共有15个部门共104项中介服务事项更新发布,其中涉行政许可类的中介服务事项77项,涉行政处罚类的中介服务事项5项,涉行政检查类的中介服务事项11项,涉公共服务类的中介服务事项1项,其他类的中介服务事项10项,确保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4.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认真落实江门市政数局、江门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市直单位2020年证明事项保留和取消清单的通知》(江政数〔2020〕47号)文件,组织部门进一步自查,实现证明事项“应减尽减”,防止“边减边增”。
5.依法加强事中事后质量监管。按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全市各部门迅速落实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的认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指导市各职能部门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上传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数据,依法加强事中事后质量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各部门已认领监管事项总数728项,并按要求完成792项行政检查子项实施清单要素的填录、检查与发布,完成率99.6%,产生行政检查等监管行为数据38872条。
6.推动“数字政府”改革。推广应用“粤省事”“粤商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印章制发和使用。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云、网、数、图”一体化城市云平台建设。配合上级部门推进江门市新型智慧城市综合运行管理平台(一期)集约化项目建设,提升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跨系统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完成信用、旅游、监管等数据共享开放。截至2020年11月5日,我市有关部门在江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创建信用信息目录共计109个,上传共享信用数据累计121360条。
7.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行政执法网络监督平台的试点工作,为市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执法人员开通粤政易账号,并指导有关单位在办案系统中使用电子印章。
(三)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局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局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充分利用电子设备发布消息,如利用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3台LED屏高频率发布各类信息,利用3台一体机,免费提供政务服务信息查询。二是在政务大厅一楼设立“网上办事自助服务更快捷、指南集成自由索引更便利”的便民自助服务专区,服务专区集网上自助服务、纸质办事指南、网上办事指南“码上知”、信息发布、投诉监督等5方面的功能与服务,配备计算机、高拍仪等设备,方便群众网上全流程自助申报;公布所有办事窗口咨询电话;摆放1个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三是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四是通过网页发布信息,2020年,在开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频道和开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发布信息共626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志洪同志亲自审定了《开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并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2020年重点学习计划,建立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
(二)加强法治建设的理论学习。
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志洪同志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行深入学习,除了带头继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央有关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等之外,还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进行了重点学习,为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提供根本指引。
(三)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局党组书记、局长紧紧围绕《开平市2020 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开平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推动法治工作落实。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要求,组织部门积极承接和委托下放事项,其中取消94项,承接认领就近实施763项。同时积极配合我市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组织各部门梳理委托下放镇街实施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共53项。二是认真落实“一门一网”政务服务改革及事项标准化工作,完成依申请行政服务6类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行政征收及公共服务事项共8类1674项的清单编制与发布。三是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经自查整改,目前我市共有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5个部门共104项中介服务事项更新发布。四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组织部门进一步自查,实现证明事项“应减尽减”,防止“边减边增”。五是依法加强事中事后质量监管,全市各部门已认领监管事项总数728项,并按要求完成792项行政检查子项实施清单要素的填录、检查与发布,完成率99.6%,产生行政检查等监管行为数据38872条。六是推进电子印章制发和使用,推广工作人员使用“粤政易”,推进可网办政务服务项目的单点登录改造,做好我市有关部门在江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上传信用信息数据的技术指导工作。截至目前,我市有关部门在江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创建信用信息目录共计109个,上传共享信用数据累计121360条。
(四)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局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局党组书记末位发言,讨论充分。局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工作力量较薄弱,法律顾问还没有落实到位。二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多,法治宣传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阶段,我局将围绕我市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争取尽快落实法律顾问,增强决策程序的科学性。二是完善法制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法律人才。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方面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自觉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开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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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开平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我市工作主线,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开平,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为重点,把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理论学习
2020年,我局除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央有关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等之外,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进行了重点学习,切实强化了我局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增强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各项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性,营造认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良好环境。
(二)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1.组织部门积极承接和委托下放事项。一方面对照上级取消事项清单和重心下移事项清单进行自查,并相应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进行取消、认领和编制实施清单、权责清单工作,其中取消94项,承接认领就近实施763项。另一方面是积极配合我市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组织各部门梳理委托下放镇街实施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共梳理7个部门共53项依申请事项拟委托下放镇街道实施。
2.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根据省和江门市的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从15个方面统一标准、完善信息,形成实施清单并同步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对外发布实施,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找得到、查的准、办得成”。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依申请行政服务6类事项和行政征收、公共服务事项共8类1674项的清单编制与发布。同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四办”事项清单梳理,其中马上办事项数250项,马上办事项率85%,网上办事项数684项,网上办事项率98%,就近办事项数298项,就近办事项率99%,一次办事项数678项,一次办事项率97%。
3.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组织部门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自查,该保留的保留,该新增的新增,该取消的取消。经自查整改,目前我市共有15个部门共104项中介服务事项更新发布,其中涉行政许可类的中介服务事项77项,涉行政处罚类的中介服务事项5项,涉行政检查类的中介服务事项11项,涉公共服务类的中介服务事项1项,其他类的中介服务事项10项,确保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4.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认真落实江门市政数局、江门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市直单位2020年证明事项保留和取消清单的通知》(江政数〔2020〕47号)文件,组织部门进一步自查,实现证明事项“应减尽减”,防止“边减边增”。
5.依法加强事中事后质量监管。按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全市各部门迅速落实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的认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指导市各职能部门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上传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数据,依法加强事中事后质量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各部门已认领监管事项总数728项,并按要求完成792项行政检查子项实施清单要素的填录、检查与发布,完成率99.6%,产生行政检查等监管行为数据38872条。
6.推动“数字政府”改革。推广应用“粤省事”“粤商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印章制发和使用。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云、网、数、图”一体化城市云平台建设。配合上级部门推进江门市新型智慧城市综合运行管理平台(一期)集约化项目建设,提升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跨系统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完成信用、旅游、监管等数据共享开放。截至2020年11月5日,我市有关部门在江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创建信用信息目录共计109个,上传共享信用数据累计121360条。
7.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行政执法网络监督平台的试点工作,为市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执法人员开通粤政易账号,并指导有关单位在办案系统中使用电子印章。
(三)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局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局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充分利用电子设备发布消息,如利用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3台LED屏高频率发布各类信息,利用3台一体机,免费提供政务服务信息查询。二是在政务大厅一楼设立“网上办事自助服务更快捷、指南集成自由索引更便利”的便民自助服务专区,服务专区集网上自助服务、纸质办事指南、网上办事指南“码上知”、信息发布、投诉监督等5方面的功能与服务,配备计算机、高拍仪等设备,方便群众网上全流程自助申报;公布所有办事窗口咨询电话;摆放1个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三是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四是通过网页发布信息,2020年,在开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频道和开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发布信息共626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志洪同志亲自审定了《开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并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2020年重点学习计划,建立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
(二)加强法治建设的理论学习。
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志洪同志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行深入学习,除了带头继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央有关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等之外,还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进行了重点学习,为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提供根本指引。
(三)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局党组书记、局长紧紧围绕《开平市2020 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开平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推动法治工作落实。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要求,组织部门积极承接和委托下放事项,其中取消94项,承接认领就近实施763项。同时积极配合我市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组织各部门梳理委托下放镇街实施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共53项。二是认真落实“一门一网”政务服务改革及事项标准化工作,完成依申请行政服务6类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行政征收及公共服务事项共8类1674项的清单编制与发布。三是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经自查整改,目前我市共有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5个部门共104项中介服务事项更新发布。四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组织部门进一步自查,实现证明事项“应减尽减”,防止“边减边增”。五是依法加强事中事后质量监管,全市各部门已认领监管事项总数728项,并按要求完成792项行政检查子项实施清单要素的填录、检查与发布,完成率99.6%,产生行政检查等监管行为数据38872条。六是推进电子印章制发和使用,推广工作人员使用“粤政易”,推进可网办政务服务项目的单点登录改造,做好我市有关部门在江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上传信用信息数据的技术指导工作。截至目前,我市有关部门在江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创建信用信息目录共计109个,上传共享信用数据累计121360条。
(四)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局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局党组书记末位发言,讨论充分。局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工作力量较薄弱,法律顾问还没有落实到位。二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多,法治宣传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阶段,我局将围绕我市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争取尽快落实法律顾问,增强决策程序的科学性。二是完善法制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法律人才。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方面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自觉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开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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