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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有关地名标志的设置、维护、更换是那个部门负责的?
撰写时间: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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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有关地名标志的设置、维护、更换是那个部门负责的?
撰写时间:2023-11-1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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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开平市地名管理办法》地名标志由市地名委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负责设置、维护、更换。

  (一)行政区划界位标志,由民政部门负责;

  (二)城区(即三埠、长沙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路(街、巷)牌,由原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现在为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

  (三)农村镇、墟镇路(街、巷)牌和省道500米以内村镇的地名标志,由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各村的路(街、巷)牌,由各镇人民政府自行负责;

  (五)公路、港口、车站、风景名胜、文物古迹、纪念地、广场、公园、自然保护区、体育场(馆)等,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

  (六)桥梁、隧道的地名标志设置由交通部门或建设开发单位负责;

  (七)自然地理实体地名标志,由主管部门负责;

  (八)门(楼)牌号码的地名标志设置由公安部门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

  (九)住宅小区、具有地名意义的楼群、大型建筑物地名标志,由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委员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