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关注我们:
    • 搜索
  • 繁体版   |  无障碍  |  关怀版  |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政府网 > 政民互动 > 问答知识库 > 民政
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是什么?
撰写时间:2025-01-19
来源: 本网
打印
【字体:

相关附件: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政务服务
政务互动
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是什么?
撰写时间:2025-01-19
来源: 本网

相关附件:

  答:个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2个工作日内开展信息核对→乡镇(街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受理/受委托乡镇(街道)完成生活状况综合评估→乡镇(街道)在出具或者收到评估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在村、社区以及乡镇(街道)进行公示7日→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果→公布→次月发放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