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关注我们:
    • 搜索
  • 繁体版   |  无障碍  |  关怀版  |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政府网 > 政民互动 > 问答知识库 > 医社保
问:读书时期在江门市参加居民医保时已办理了普通门诊选点登记,毕业后在江门某单位工作参加职工医保,需要重新办理普通门诊选点吗?
撰写时间:2025-09-02
来源: 本网
打印
【字体:

相关附件: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政务服务
政务互动
问:读书时期在江门市参加居民医保时已办理了普通门诊选点登记,毕业后在江门某单位工作参加职工医保,需要重新办理普通门诊选点吗?
撰写时间:2025-09-02
来源: 本网

相关附件:

答:需要的。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或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后,为避免影响普通门诊待遇,可致电或前往参保属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普通门诊选点的险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