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关注我们:
    • 搜索
  • 繁体版   |  无障碍  |  关怀版  |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政府网 > 政民互动 > 问答知识库 > 自然资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实施广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通知(试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撰写时间:2024-02-05
来源: 本网
打印
【字体:

相关附件: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
政务互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实施广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通知(试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撰写时间:2024-02-05
来源: 本网

相关附件: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实施广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通知(试行)》的主要分为四部分共十三条,包括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管控、评估调整、组织保障。

(一)科学划定海岸建筑退缩线。一是界定海岸建筑退缩线、海岸建筑退缩范围等相关概念。二是确定了省自然资源厅、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沿海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实施、调整等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了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成果报批机制。

(二)分类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管控。一是提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城市设计应严格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并细化管控措施。二是明确海岸建筑退缩范围内十类准入建设活动和三类管控要求。三是提出海岸线向陆一侧区域应加强景观风貌、景观视廊、天际线等要素管控。

(三)规范海岸建筑退缩线评估调整。一是明确海岸建筑退缩线“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实施评估机制。二是提出自然资源条件或规划功能布局发生改变作为海岸建筑退缩线调整条件,明确海岸建筑退缩线优化调整工作程序。

(四)加强组织保障。明确沿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研究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加强海岸建筑退缩线宣传和鼓励公众参与。

《通知》的适用范围

《通知》明确“适用范围为我省管辖大陆和有居民海岛岸线向陆一侧的海岸带区域”。无居民海岛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