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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警惕性侵害
撰写时间: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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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警惕性侵害
撰写时间: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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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一起涉嫌性侵“养女”事件引发社会关注,那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应该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呢?未成年人万一不幸受到侵害,应该如何利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呢?


近年来,国家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于2013年制定并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对性侵犯罪进行了明确的界定,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那么作为未成年人应该如何预防被性侵害呢?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五部负责人王敏:“作为未成年人特别是儿童自身,我们要警惕陌生人,面对陌生人寻求帮助或者赠送零食等其它东西时,要学会拒绝,保持警惕。即使是“熟人”,也要避免与他独处,如果被单独邀请,要征得家长的同意,最好叫上大人和其它小伙伴一起去。如果遭遇性侵害,要勇敢拒绝和适当反抗,事后及时告诉家长并报警。”


作为家长又该如何对孩子进行预防性侵害的教育呢?万一不幸发生了性侵害事件,家长应当如何保护孩子?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五部负责人王敏:“作为家长,第一,要注意观察孩子的情绪和身体状况,如果孩子无理由的出现不愿意去某个地方或者不愿意见某个人,就需要警惕,发现孩子被性侵害,要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第二,家长和孩子要牢记下面几点:一是警惕无人的场所,比如偏僻无人的公共厕所;二是守护自己的身体,避免与异性独处;三是不随意在公共场合暴露自己的隐私部位;四是不随意在社交平台发布孩子的照片。”


2019年以来,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件31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14件18人,已批捕13件17人;受理审查起诉10件13人,已起诉9件12人。已起诉案件中,罪名集中在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情节恶劣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