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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12月10日起我市核酸采样服务有调整!
撰写时间:2022-12-10
来源: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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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平发布、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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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为进一步满足不同群体核酸检测需求,从即日起,对我市核酸采样服务安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商场超市、快递、外卖等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请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定期到指定地点参加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专场。

二、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请根据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三、各医疗机构仅对就诊患者开展核酸采样,不再对外提供核酸采样服务。

四、各便民核酸采样点(详见附表)继续为有检测需求的市民提供“愿检尽检”核酸采样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费用标准详见各采样点告示。

五、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确有需求的市民朋友尽量错峰前往核酸采样点,避免扎堆。进入采样点前,请佩戴好口罩,携带手机,准备好“粤核酸小程序”采样码,以便现场快速高效查验。没有手机的,可在家人手机账号下添加生成二维码。注意按照工作人员指引,从指定路线进出场地,与前后排队人员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全程不与他人交谈。采样后立即离开,不在现场逗留。

六、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要参加核酸采样。出院不满3个月的新冠肺炎患者,以及近3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一般不参加核酸采样,确需采样的请选择单人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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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12月10日起我市核酸采样服务有调整!
撰写时间: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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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为进一步满足不同群体核酸检测需求,从即日起,对我市核酸采样服务安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商场超市、快递、外卖等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请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定期到指定地点参加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专场。

二、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请根据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三、各医疗机构仅对就诊患者开展核酸采样,不再对外提供核酸采样服务。

四、各便民核酸采样点(详见附表)继续为有检测需求的市民提供“愿检尽检”核酸采样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费用标准详见各采样点告示。

五、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确有需求的市民朋友尽量错峰前往核酸采样点,避免扎堆。进入采样点前,请佩戴好口罩,携带手机,准备好“粤核酸小程序”采样码,以便现场快速高效查验。没有手机的,可在家人手机账号下添加生成二维码。注意按照工作人员指引,从指定路线进出场地,与前后排队人员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全程不与他人交谈。采样后立即离开,不在现场逗留。

六、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要参加核酸采样。出院不满3个月的新冠肺炎患者,以及近3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一般不参加核酸采样,确需采样的请选择单人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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