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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作为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主要表现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以来,主要负责人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未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许健鹏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440783199*****1275
案件名称
开平启帆织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决定文书编号
(开平)应急罚〔2023〕26号
处罚事由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
2023年7月28日
处罚机关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