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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开平市东桥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履职不到位,对开平水口东桥物流有限公司“10·30”一般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开平市东桥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3MA54GJ1W7W
案件名称
开平水口“10·30”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案
决定文书编号
(开平)应急罚〔2026〕1号
处罚事由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人民币500000.0元(伍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
2026年3月9日
处罚机关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