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 | 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 | 登记设立事业单位 | 公证服务费用(含公证费、副本费、翻译费、录音录像费等) | 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基本公证服务项目清单内的服务项目、基本公证服务项目清单以外的服务项目 | 参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08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6号) | 政府指导价管理、市场调节价管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6号) | 收费标准及收费项目等均根据所申办公证事项或公证事务来确定,无单独针对企业的收费标准及收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