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关注我们:
    • 搜索
  • 繁体版   |  无障碍  |  关怀版  |  网站支持IPv6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1年9月2日)
撰写时间:2021-09-02
来源: 本网
打印
【字体:

案件名称

谭金泉非医师行医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开卫医罚〔2021〕0015号

行政相对人类别

R自然人£法人      £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谭金泉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

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法人代表/负责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身份证

440724***********X

违法事实

2021年6月24日,卫生监督员检查发现谭金泉在开平市三埠街道办西宁路80号107铺非医师行医。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参照《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针对“非医师行医”行为的“从轻”情节裁量标准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5000元;没收药品、器械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8月27日

公示期限

12个月

执法主体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受委托单位

开平市卫生监督所




案件名称

谭金钿非医师行医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开卫医罚〔2021〕0016号

行政相对人类别

R自然人£法人      £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谭金钿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

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法人代表/负责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身份证

440724***********2

违法事实

2021年6月24日,卫生监督员检查发现谭金钿在开平市三埠街道办西宁路80号107铺非医师行医。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参照《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针对“非医师行医”行为的“从轻”情节裁量标准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99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元、没收药品、器械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8月27日

公示期限

12个月

执法主体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受委托单位

开平市卫生监督所


相关附件: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
政务互动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1年9月2日)
撰写时间:2021-09-02
来源: 本网

案件名称

谭金泉非医师行医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开卫医罚〔2021〕0015号

行政相对人类别

R自然人£法人      £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谭金泉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

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法人代表/负责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身份证

440724***********X

违法事实

2021年6月24日,卫生监督员检查发现谭金泉在开平市三埠街道办西宁路80号107铺非医师行医。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参照《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针对“非医师行医”行为的“从轻”情节裁量标准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5000元;没收药品、器械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8月27日

公示期限

12个月

执法主体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受委托单位

开平市卫生监督所




案件名称

谭金钿非医师行医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开卫医罚〔2021〕0016号

行政相对人类别

R自然人£法人      £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谭金钿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

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法人代表/负责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身份证

440724***********2

违法事实

2021年6月24日,卫生监督员检查发现谭金钿在开平市三埠街道办西宁路80号107铺非医师行医。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参照《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针对“非医师行医”行为的“从轻”情节裁量标准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99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元、没收药品、器械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8月27日

公示期限

12个月

执法主体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受委托单位

开平市卫生监督所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