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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4年1月17日)
撰写时间:2024-01-17
来源: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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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4年1月17日)
撰写时间:2024-01-17
来源: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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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赤水镇高山村委会卫生站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开卫传罚〔2024〕01号 
行政相对人类别□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赤水镇高山村委会卫生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
代码
税务登
记号
事业单位
证书号
社会组织
登记证号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法人代表/负责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李文昌身份证440724***********X
自然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违法事实2023年7月25日,卫生监督员检查发现赤水镇高山村委会卫生站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违法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
处罚类别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月9日
公示期限12个月
执法主体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受委托单位开平市卫生监督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