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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25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报告
撰写时间: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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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25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报告
撰写时间: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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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平市2025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

  方案的报告

  ——在开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开平市财政局局长 余彦斌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7月,我市在收到省下达的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和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后,结合预算执行情况,按要求进行了第一次预算调整。

  现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意见》(粤发〔2025〕4 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分行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粤财预〔2025〕58 号)《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后收入预算调整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级收入和土地增值税收入(即“四税收入”)继续由省与市县共享,省级与我市分享比例由“五五”调整为“一九”,并依据我市2023年和2024年“四税收入”平均数核定上解基数为77,961万元。因财政体制调整造成了收入变动,按全省统一安排,省、 市、县三级需在9月份当月集中、统一办理收入预算调整,9月底前各级完成预算调整,且此次预算调整仅对年初收入预算进行平移转换,不得降低原定同口径收入预算。另外,江门又下达我市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务限额,需要相应调整有关预算安排。按照《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开平市2025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2025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情况

  我市2025年新增债务限额163,300万元(均为专项债务),其中提前批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0,000万元已编入年初预算,新增专项债务限额77,100万元已编入第一次调整预算,本次增加下达我市2025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6,200万元(其中用于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4,600万元,用于补充性基金财力1,600万元)。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按照“急需、成熟、统筹、集中”原则进行分配项目,2025年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表1。

  二、预算调整事项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计划

  1.收入预算调整计划

  根据新旧体制平移转换,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第一次预算未调整)193,653万元调整为286,394万元(可比增长24.42%),比年初预算调增92,741万元。因此,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329,998万元调整为422,739万元(可比增长7.4%),比年初预算调增92,741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计划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642,998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628,218万元调增14,780万元。

  (2)体制上解支出由年初预算(第一次预算未调整)6,513万元调整为84,474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77,961万元。

  3.总收支调整计划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年初总收支为680,902万元,第一次调整预算调整为680,947万元,本次相比第一次调整预算调增92,741万元,调整后,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为773,688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2)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计划

  1.收入预算调整计划

  (1)根据新旧体制平移转换,市本级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第一次预算未调整)34,426万元调整为41,407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6,981万元。因此,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170,771万元调整为177,752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6,981万元。

  (2)市与镇一般性转移性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第一次预算未调整)108,218万元调整为190,789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82,571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计划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56,874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545,283万元调增11,591万元。市本级预留项目“统筹发展与安全专项资金”相应调增11,591万元。

  (2)体制上解支出由年初预算(第一次预算未调整)6,513万元调整为84,474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77,961万元。

  3.总收支调整计划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总收支为627,102万元,第一次调整预算调整为627,147万元,本次相比第一次调整预算调增89,552万元,调整后,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为716,699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计划

  1.收入预算调整计划

  (1)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调整为3,127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3,092万元调增35万元。

  (2)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164,912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158,712万元调增6,200万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主要是因为江门增加下达我市2025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6,200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计划

  (1)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163,300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157,100万元调增6,200万元。

  (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整为104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69万元调增35万元。

  3.总收支调整计划

  2025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总收支为323,533万元,第一次调整预算调整为401,393万元,本次相比第一次调整预算调增6,235万元,调整后,2025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为407,628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4)

  三、新增债务后我市政府债务规模情况

  2025年初,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568,907.10万元(一般债务523,967.10万元、专项债务1,044,940万元),加上江门市财政局下达我市2025年新增债务限额163,300万元(均为专项债务),预计2025年末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732,207.10万元(一般债务523,967.10万元、专项债务1,208,240万元)。

  本次增加债务后,预计2025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31,333.80万元(一般债务523,806.90万元、专项债务1,207,526.90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专此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附表:1.2025年开平市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安排项目情况表

  2.2025年开平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表

  3.2025年开平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表

  4.2025年开平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5.2025年末开平市政府债务限额预测数

  6.2025年末开平市政府债务余额预测数

附表1 2025年开平市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安排项目情况表.xlsx

附表2 2025年开平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表.xlsx

附表3 2025年开平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表.xlsx

附表4  2025年开平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xlsx

附表5 2025年末开平市政府债务限额预测数.xlsx

附表6  2025年末开平市政府债务余额预测数.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