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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开平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在开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开平市财政局局长 余彦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近期江门下达我市202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同时预算执行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一些变化,需要相应调整有关收支安排,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额度调整的有关情况
(一)202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通知,我市2026年新增债务限额为216,000万元(一般债务1,000万元、专项债务215,0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07,000万元已编入年初预算,本次增加我市2026年新增债务限额109,000万元(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08,000万元)。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围绕我市“十五五”规划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按照“急需、成熟、统筹、集中”原则进行分配项目,2026年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表1、2。
(二)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6年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162,28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20,619万元、专项债券41,661万元),用于偿还8个项目: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一般债券(四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专项债券(六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一般债券(八期)、2021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十三期)--2021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八十九期)、2021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十期)--2021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五期)、2021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十四期)--2021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九十期)、2021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十一期)--2021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
二、预算调整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述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列入我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管理。另外,加上为促进镇(街)经济发展等原因,相应调整其他收支。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计划
1.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121,619万元,比年初预算120,619万元调增1,000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下达我市2026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689,727万元,比年初预算688,727万元调增1,000万元。
上述项目调整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927,212万元调整为928,212万元,调增1,000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3)。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计划
1.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1,00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调增1,000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下达我市2026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96,062万元,比年初预算603,062万元调减7,000万元。市本级预留项目“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相应调减6,310万元,“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调减1,70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付息及服务费相关支出”项目相应调增10万元。
3.补助下级支出调整为38,519万元,比年初预算30,519万元调增8,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全面保障镇(街)正常运转与发展建设,调增“镇级上缴非税收入返还”8,000万元。
上述项目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751,446万元调整为752,446万元,调增1,000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计划
1.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调整为13,381万元,比年初预算11,789万元调增1,592万元。
2.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256,661万元,比年初预算148,661万元调增108,000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下达我市2026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08,000万元。
3.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215,119万元,比年初预算107,119万元调增108,000万元。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调整为36,603万元,比年初预算35,201万元调增1,402万元。
5.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整为281万元,比年初预算91万元调增190万元。
6.“道路交通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款”和“耕地修复保护工作”项目分别调增3,000万元、1,000万元,同时相应调减“土地征收储备成本费用”4,000万元。
7.“返还镇级国土出让收入”项目调增5,000万元,同时相应调减“乡村振兴及‘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项资金”5,000万元。
上述项目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427,172万元调整为536,764万元,调增109,592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5、6)。
三、新增债务后我市政府债务规模情况
2026年初,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760,207万元(一般债务536,967万元、专项债务1,223,240万元),加上江门市财政局下达我市2026年新增债务限额216,000万元(一般债务1,000万元、专项债务215,000万元),预计2026年末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976,207万元(一般债务537,967万元、专项债务1,438,240万元)。
本次增加债务后,预计2026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957,299万元(一般债务537,806万元、专项债务1,419,493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根据地方政府债务有关管理规定,我市政府债券利息支付纳入预算刚性保障,其中:一般债券利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债券利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本次增加债务后,2026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息为52,40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息15,801万元、专项债券还息36,60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50,91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息15,714万元、专项债券还息35,201万元),本次预算调整增加1,48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息87万元、专项债券还息1,402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
聚焦我市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谋划准备,优先安排用于收益类项目,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债券项目建设和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持续形成投资拉力,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促发展的作用。
(二)牢牢守住政府债务风险底线
一是持续加大债务风险监督力度,及时结合我市财力情况开展债务风险测算,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新建项目资金筹措方案的审核,管控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三是积极统筹财政资金和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用好再融资债券平滑偿债压力,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一是加强财税协同,做强本土税源,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推动大额非税清单项目加快实施,加大闲置、低效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全力夯实财政收入基本盘。二是从严规范支出安排,优先保障基层运转、民生兜底等刚性支出;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绩效与资金监管,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切实筑牢财政平稳运行防线。
专此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2026年开平市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安排项目情况表
2.2026年开平市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安排项目情况表
3.2026年开平市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4.2026年开平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5.2026年开平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6.2026年开平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明细情况表
7.2026年末开平市政府债务限额预测数
8.2026年末开平市政府债务余额预测数